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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在女性哺乳期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这是为了保护女性的权益,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孩子的权益。这个时间段对于女方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女性在这个时间段是可以提出离婚的,那么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于海明律师
2023.05.233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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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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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女性怀孕期间男性可以起诉离婚吗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但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三十四条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那么女性怀孕期间男性可以起诉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156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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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家庭生活中,和男性相比,部分女性往往在家务上承担更多,且在经济上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离婚诉讼中,女方可以依法享有以下权益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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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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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男方婚内出轨,女方可以要求多少赔偿,在我国的相关赔偿里,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一般的婚内出轨,男方是不用赔偿的。只有出现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叛处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而这个赔偿标准是由法院根据过错程度来判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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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中的男性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女方在哺乳期离婚可以获得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就是说,如果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提出离婚,如果没有上述四种情形,是不能要求赔偿的,当然,哺乳期内,为了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男方也是不得提出离婚要求的。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那么获得哺乳期离婚赔偿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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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强奸罪的对象只能是女性吗?男性男性被侵犯怎么办?
内容:那么法律规定强奸罪的对象只能是女性吗?男性男性被侵犯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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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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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家庭生活中,和男性相比,部分女性往往在家务上承担更多,且在经济上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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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总体来说,在哺乳期内离婚,女方需要得到特殊的保护和赔偿,确保她和孩子的身体和生活质量,一、生活费用方面的赔偿在离婚过程中,女方在哺乳期内的特殊情况应该得到特殊的保护和赔偿,该案女方怀孕七个月,生产后一直处于哺乳期内,法院认为哺乳期属于特殊情况,需要男方给予额外的生活费用和抚养费用,大律网提示,在离婚案件中,女方因为哺乳期的特殊情况,有权得到特殊的保护和赔偿,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哺乳期内的女性需要得到特殊的保护和赔偿,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即包括物质方面的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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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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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请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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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单身男性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在无配偶的人群中,不少人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无意结婚或再婚,但他们却希望能收养子女,以释解孤独,并老有所养。为维护这些人的切身利益,收养法允许无配偶者收养子女。但对于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收养法》第9条则作了限定性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这是出于对幼女人身权益特殊保护的需要作出的特殊规定。所以,他们只要具备收养的一般性条件,就可以进行收养。那么单身男性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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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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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人身损害赔偿中重要的一笔赔偿便是老人孩子的抚养费。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咨询老人子女如何得到赔偿律师解答被扶养人的年龄男性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女性在十八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的赔偿权利人应提供无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同时应提供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其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书面证明。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那么交通事故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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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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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涉及到您的法律问题你可以详细叙述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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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妻子瞒着丈夫擅自堕胎,丈夫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不能,因为不符合法定赔偿情形。按照目前新婚姻法的规定,丈夫不能请求赔偿,但是据此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因此,通过离婚保护男性生育权是目前法律所规定的救济措施。那么妻子瞒着丈夫擅自堕胎丈夫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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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收养孩子要依法收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男性没有配偶,包括男性没有结婚、离婚或是丧偶这些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公民年满30周岁即可作为收养人收养子女。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收养立法中都有类似的规定。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德,保障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保护被收养女性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但如果此时无配偶男子收养女性的话,为避免日后损害到女性的合法权益,就对收养条件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那么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有什么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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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可能构成强奸罪。2、法律规定如下: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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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损害赔偿案件特征:一是赔偿要求方大多为女性。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案件中,女性占绝大多数,男性较少。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理由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当事人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理由与法定事由不相契合,涵盖了家庭暴力、婚外同居、外遇、遗弃、有非婚生子等。多数当事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并辅之以精神损害赔偿,且数额较大,动辄几万,甚至几十万;但法院实际判决数额在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在名目上有损害赔偿,或不确定损害赔偿,但在过错认定的基础上,对财产分配予以倾斜。三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规定不明确。那么离婚损害赔偿案件有哪些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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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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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必须相差40周岁。根据法律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是指包括四十周岁的本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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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配偶者收养子女的特殊要求《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除了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情况外,夫妻必须共同收养。《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从上文的讲解中了解到,我国对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条件要求是比较严苛的,这也是出于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避免日后产生什么纠纷,同时也可以起到一定的预防犯罪的作用。那么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要符合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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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等待警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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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且参考有关专家经验,植物人的寿命应在5至10年,中国人女性平均寿命74岁,考虑刘某身体状况,一次性赔偿20年的后期护理费用过高,几年后刘某可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也可能不在人世,刘某遭受交通事故后,成了植物人,需要长期护理,对今后20年肯定要发生的护理费应判决一次性给付,从而有利于解决纠纷,事后,刘某的丈夫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将王某、王某的公司、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全部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5万元,其中刘某要求赔偿后续护理费20年共28.8万元。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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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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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不久,辛某听说路某在离婚前经常和一女人住在一起,就质问路某,路某对此承认。辛某于2006年5月提起诉讼,要求路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人民法院应判决驳回辛某的诉讼请求。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如果在协议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原来曾存在过错情形而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法不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就本案而言,辛某在和丈夫协议离婚时并不知道丈夫在离婚前和其他女性同居的事实,因此,即使她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也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后发现前夫“包二奶”能否要求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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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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