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中国农民的土地权限是永久的吗?

2021.12.15 06: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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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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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不是永久的。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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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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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内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物权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物权法》第2条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行使所有权。那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3154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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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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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科院调查显示:全国过半农民盼土地被征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社科院调查显示:全国过半农民盼土地被征

    内容:近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超过一半的农民希望国家征用土地,唯一的要求是得到合理的补偿。农民为什么盼征地?所以,盼望耕地被征用并非个案,应该是绝大多数农民的呼声。尤其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都市郊区,通过拆迁获得数百万元乃至千万元补偿款的农民,并不是少数。这个前提不解决,农民还会一直盼望土地被征用的。所以国家层面会通过各种制度来约束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避免太多太快的农地被征用,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但一直是防不胜防。那么社科院调查显示:全国过半农民盼土地被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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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650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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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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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是农民的财产吗_被征地农民有什么财产权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土地是农民的财产吗_被征地农民有什么财产权

    内容: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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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07228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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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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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欠土地承包费怎么解决,拖欠土地承包费会如何处罚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拖欠土地承包费怎么解决,拖欠土地承包费会如何处罚

    内容:土地承包费拖欠问题对农民的农业生产和生活造成了困扰,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政府监管和执法、完善农民维权机制、加强农民培训和宣传,以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通过以上途径,农民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承包费拖欠问题,并维护自身的权益,希望本文能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土地承包费拖欠问题,为农民权益保护提供参考和指导,本文将探讨解决土地承包费拖欠问题的途径,并通过一个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一问题,二、解决土地承包费拖欠问题的途径1. 加强政府监管和执法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土地承包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透明、规范,并依法追究拖欠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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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0891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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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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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城后户口未迁出的农民不属于空挂户,不会收回土地,户口已迁出户内仍有亲属的可以继续使用土地,全家一起迁出户口的需要收回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征收土地需要什么证明?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征收土地需要什么证明?

    内容:征收土地需要的证明包括:1、征地告知书。国土部门应对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充分征询意见,有人申请听证的,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听证。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那么征收土地需要什么证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962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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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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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农民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农民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多久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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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农民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多久

    内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农民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912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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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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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土地流转的名义,村集体出卖农民土地的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农民承包土地有优先权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农民承包土地有优先权吗

    内容:在当前社会中,农村集体土地是可以进行承包的,一般来说农民在承包土地的时候是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的。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关于农民承包土地有优先权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陈宗琼律师
    2021.11.0349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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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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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买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集体土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个人对集体土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私下进行买卖交易会被收回。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农村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农村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在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历史和现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通过合理、公正、及时的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可以减少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权利和利益,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村委会应当在深入了解纠纷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公正、公平的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三、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意义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赵金保律师
    2023.09.2621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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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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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地农民每月补偿标准,失地农民每月补偿标准河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失地农民每月补偿标准,失地农民每月补偿标准河南

    内容: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标准1、按比例补贴: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标准分为三类:1、按月缴费 20元、40元、60元、80元四个档次,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标准分为三类:1、按月缴费: 20元、40元、60元、80元四个档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冯清琴律师
    2023.09.1586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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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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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集体土地范围是:无特殊规定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集体土地上修建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被集体征收征用的土地。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农民房屋土地使用权限包括什么内容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农民房屋土地使用权限包括什么内容

    内容:房屋用地使用权人经依法申请批准取得房屋用地使用权,便享有对房屋用地的独占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擅自使用或剥夺其房屋用地的使用。对于房屋用地上旧有的建筑设施及其他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做出处理,不得影响房屋用地使用权人的使用。房屋用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不论房屋用地使用的年限长短及其建设情况如何,房屋用地使用权非依法定原因不能被剥夺。房屋用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房屋用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设施。那么农民房屋土地使用权限包括什么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2915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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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农民承包的土地办理抵押贷款。农民承包的土地抵押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土地抵押时其地面上的农作物与附着物一并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土地使用权受让者权限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土地使用权受让者权限是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权受让者权限是占有使用土地,并且获得土地的相关收益。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是公民组织或者是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为:1、出让方的主体资格特定,只能是国家;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有期限、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和拍卖。那么土地使用权受让者权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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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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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的手续是: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继承土地居民转农民现在可以吗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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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继承土地居民转农民现在可以吗

    内容:继承土地居民转农民现在可以吗土地并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土地是不能被继承的,如果土地由被继承人承包的,继承人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承包权都是可以继承的。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那么继承土地居民转农民现在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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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6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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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3年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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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3年

    内容:通过了解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补偿范围及正当程序等知识,被征地农民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征地过程中最核心的问题之一,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二、土地征收补偿的范围和标准土地征收补偿范围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征收的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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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承包土地补偿标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农民承包土地补偿标准

    内容:承包土地国家每亩补偿多少钱1、农村土地承包 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粮食直补:水稻直补的补贴标准是每亩地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的标准是每亩地85元,3、粮食直补:水稻直补补贴是每亩地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是每亩地85元,土地转让时,双方对此有协议的话则依据合同来办,粮食直补:水稻直补补贴是每亩地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是每亩地85元,土地转让时,双方对此有协议的话则依据合同来办,承包农村土地如何补偿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村承包土地征收需要给予国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基础设施补偿费和移民补偿费等方面。

    吴梦云律师
    2023.09.2895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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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国有土地使用权限范围是什么?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限范围是包括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是入股方式。第一种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取得方式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首先,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指的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相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该土地归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该土地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此种方式下的土地使用权即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系一种无偿的政府行政配置方式,且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因而,划拨用地的范围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第二种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取得的一种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限范围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925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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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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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天用律所为解决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具有40年法院审判经验的专家老师强势坐镇,各位精英律师思虑周全、准备充分,为维护当事人权益而战!展示出专业风范,给予了当事人极大信心!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60评论
  •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北京法律咨询 234评论
  • 2023年的拆房赔偿是多少? 2023年,根据房屋所在区域的不同等级,一般拆迁赔偿标准会在每平方米1.2万-2.5万元之间。 另外,拆迁赔偿还需要考虑房屋建造品质、地理位置以及房龄等因素。此外,对于居住了较长时间的老居民,赔偿金额还可能会有相应的增加。 总体上来看,考虑到我国目前土地房价的总体趋势以及未来政策的逐步完善,2023年的拆房赔偿大概会在几十万至上百万元不等。当然,这只是一个大概的估计,具体赔偿标准仍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郭铭芝 318评论
  • 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
    王熙 47评论
  • 全是亮点的胜诉案件👍🏻 1、离婚时把财产赠与给孩子,后孩子放弃接受赠与,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对方存在婚内过错,离婚分割财产时未主张多分,离婚多年亦可以对方存在过错要求少分财产份额 3、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是需要交纳35%土地溢价款,法院在判决折价款时会扣除溢价款部分进行财产分割 4、离婚案件申请房屋归我方,对方腾退房屋,丰台法院一并进行了处理,不要求我方另案解决

    王熙 743评论
  • 🚩天用律所锦旗🚩 【和政府签订承包合同,从被强拆到维权成功】 🎖承包土地的建筑物、林木、鱼塘等被强拆,投诉无门委托天用律所。 🎖律师整理案情、判断庭审走向、分析案件争议焦点,巧用证据获得胜诉! 🎖委托人为了表示感谢,特送来锦旗一面[玫瑰]

    郭铭芝 206评论
  • 建设工程合同有如下几点是出于保护农民工利益而设计的: 1、给不给建设工程款不是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而是看建设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2、实际施工人(农民工)起诉发包人(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代位权之诉的例外) 3、建设工程价款的优秀受偿权是法定的(物权优先权的例外)

    郭铭芝 2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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