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科一考过之后的剩余费用 驾校要扣百分之七十合理吗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请律师讨要工程款,律师费怎么算一般来讲有两种收费方式:一是一次性收费的数额,一般是按标的及当地律师协会推荐的计算比例计算的,例如在天津市大约为90000,委托人与律师可在此数额上下来沟通协商数额,市场调节定价,国家不强制调整,3、讨回工程款,委托律师代理,律师费应当与律师协商,一般按照当地标准及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进行,经济纠纷案件律师一般是怎么收费的1、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房屋纠纷请律师多少钱呢,收费标准是什么房屋合同官司律师费标准是多少。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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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离婚剩余诉讼费什么时候交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那么离婚剩余诉讼费什么时候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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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诉讼费等由借款人承担所表明的意思是,一旦发生欠款未偿还的情况,债权人为了讨回欠款所产生的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法律规定是指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法律规定债务人主动清偿债务,然而没有主动清偿,债权人为了实现其本应当由债务人主动清偿的债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就应当由债务人承担,此外相应损失和利息也应当由债务人承担。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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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基本案情:某物业管理公司在对某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期间,分别向进入小区从事废品回收的经营者收取“赞助费”11000元,未依法如实入帐,并禁止其他经营者进入该小区从事废品回收经营。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确实存在帐外暗中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从事废品收购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物业管理公司所收取的“赞助费”11000元,应予以退出,以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若有剩余,由业主大会决定使用。那么物业公司向进入小区回收废品者收取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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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起诉欠钱不还的程序和费用时间携带证据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法院起诉欠钱不还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起诉、受理、审理、判决和执行,流程方面,首先是起诉,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列明被告、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信息,法律主观:起诉欠账不还的流程是:债权人向法院提交双方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以及起诉状,法律分析:到法院起诉欠款的流程如下: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欠钱不还诉讼程序: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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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应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实际工程量超出预算工程量的百分之五十 合同是否可以推翻合同是永远不能推翻的,当然出现规定的风种情况列外,那就是1合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2合同一方以威胁,或剩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3一方对合同有重大误解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等等,具体去翻翻合同法吧,象你这种情况合同是不能推翻的,不过有二种处理方式可供参考,如果你是施工单位:1如果单价明显不合理的,过高或过底,可以要求调整价格,依据是工程量清单中有这样规定,工程量增减超过15%的,单价可做调整.不过这一条执起来太难啦,一般合同中都有这样一条规定,工程量超过15%单价调整,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这一条规定,那么这种方法就行不通啦,2对超过部分只要不是原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单位可以不施工,因为我合同签订是原来的工程量,超过部分可以不做,如果是原施工图内的,属于施工单位报底了,那么,我想施工单位还是得无条件执行,因为甲方承担量的风险,施工单位要承担价的风险,当时报价是施工单位报的,你报底了怨谁啊,要不然签合同干嘛啊.如果你是建设单位,1如果合同中有规定工程量超出规定范围的,就给施工单位调整,2如果是施工单位不平衡报价,即使是价格底了,你有权利要求施工单位按原价施工.超预算批复列支公务车费用如何处罚第九十二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编制、报送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部门预算、决算以及批复预算、决算的。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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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采取固定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及执业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并在委托合同中确定,5、采取计时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执业风险、律师事务所成本、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等因素协商小时收费,4、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大小,按约定的比例分段累计计算法律服务费用。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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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医院因此拒付剩余的款项,被广告商告上法庭。近日,闸北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为原告没有全面履行合同,对广告商的诉请不予支持。发布合同2005年12月2日,广告商与一家女子医院签订《户外广告合同》。合同正式签订后,广告商即将上述广告牌口头委托第三人制作。医院先后按约向广告商支付了相应的费用。拒付余款由于在发布后3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大部分广告都已被拆除,医院拒付剩余款项。因此,原告并没有全面履行合同,被告也未取得广告宣传的整体效果,而且被告已向原告支付了前期款项。那么原告未全面履行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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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产起诉流程和费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清单 法院设置立案庭,多数法院会写明立案审查窗口,法院会对你的起诉状及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法院起诉欠款人的流程费用起诉欠款流程是需要书写起诉状,然后就是将民事起诉状递交给人民法院,诉讼费如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的流程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 ...,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会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双方拒绝的法院会对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进行审查。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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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财产类案件案件受理费是指: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根据财产类案件和非财产类案件区分按不同的标准收取案件受理费:1、非财产类案件案件受理费是指: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一、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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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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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产继承诉讼费收取标准法律分析:继承遗产房屋诉讼费收费标准如下: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其实房产纠纷就是属于财产纠纷了,在上海这边如果想要找律师打官司的话,收费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果说涉及到的财产纠纷,金额在10万块钱以内,那么通常上海这边的房产律师可能只会收一个基本的代理费用,大概是在300~800块钱之间,相反如果案件相对来说比较的简单,涉及到的金额不是很大,那这个时候律师的收费自然会稍微少一些。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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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相关法律法规如下:《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三、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含10万元):8%10万-50万(含50万元):5%50万-100万(含100万元):4%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0.5%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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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鉴定费和诉讼费保险公司承担吗?交通事故产生的案件受理费和司法鉴定费用系间接费用,保险公司不会理赔的,法院一般判侵权者即司机和车主承担该费用,3、第二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诉讼费,不应机械地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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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通过努力争取,可以达成如下诉求,这些,都是判决不可能达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欢喜: 1、孩子抚养费给付周期可以写到23周岁; 2、孩子抚养费可以拆分成生活费、教育费来写; 3、争取三套房屋中的两套,而不用给对方房屋折价款; 4、存款不用给对方分割,对方还要倒给我们补偿款; 5、款项可以分期给付,担心对方违约,可以约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则剩余款项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6、可以约定孩子对双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给7个卫生院供货,均遭遇拖欠货款,经过调解团队的努力今天收回所有欠款,并让对方承担了律师费用👏👏👏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