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分类

2022.01.27 16: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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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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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共同犯罪包括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两者都可以按照以下分类:1、按照分工不同,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和组织犯。2、按照作用不同,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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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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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内容:但在聚众犯罪并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如刑法规定只处罚首要分子而首要分子只有一人时)不存在主犯、从犯之分其中的首要分子当然无所谓主犯,如果共同犯罪人的作用不相上下难以判断作用大小的可以都当做主犯处罚但是不可以都当做从犯处罚,主犯、从犯的区别是相对的是在同一案件中的共同犯罪人相比较而言的,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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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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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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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的分类标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共同犯罪的分类标准

    内容:作用分类法则正好相反它虽然有助于解决各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但在表明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及彼此联系上却显示出一定的局限性即不能准确地说明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行为的法律性质从而对其准确定罪,作用分类法则正好相反它虽然有助于解决各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但在表明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及彼此联系上却显示出一定的局限性即不能准确地说明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行为的法律性质从而对其准确定罪,我国的分类标准我国刑法对共犯的分类学者们一般认为采纳的是混合分类法又称折衷分类法以作用分类法为主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同时兼顾分工分类法考虑到教唆犯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将其加为法定的共同犯罪人种类之一。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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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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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共同犯罪中,按照作用不同,可将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主犯包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以及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共同犯罪 自首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共同犯罪 自首

    内容:实行犯有单独实行与共同实行之分单独实行犯存在于复杂的共同犯罪中,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一个人去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而其他共同犯罪人则可能是教唆犯或者是帮助犯因此,单独实行犯自首,不仅要供述本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还要交代教唆犯和帮助犯的犯罪行为,因此共同犯罪人包括实行犯、组织犯、教唆犯和帮助犯的自首,在论述共同犯罪的自首时不能离开共同犯罪人这一基本线索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这四种基本上是按作用分类只有教唆犯是按分工分类。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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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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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标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标准

    内容:各国立法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可谓五花八门但从采用的分类标准上看却不外乎两种1分工分类法即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或行为的形式进行分类。分为1正犯教唆犯3帮助犯4组织犯2作用分类法即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进行分类。分工分类法能够客观地反映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分工及其联系形式可以很好地解决对共同犯罪人的定性问题。作用分类法则正好相反它虽然有助于解决各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但在表明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及彼此联系上却显示出一定的局限性即不能准确地说明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行为的法律性质从而对其准确定罪。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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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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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内容: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二、从犯及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分为两种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即次要的实行犯,关于共同犯罪人的分类问题从国外立法例和司法实践看基本存在两种方法1是按共同犯罪人行为的性质和活动分工的特点来分类2是根据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分类我国刑法采用折中分类法即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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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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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包括:1、按照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可以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2、按照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不同,可以分为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和组织犯。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共同犯罪的法定分类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共同犯罪的法定分类

    内容:共同犯罪的法定分类一、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这是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依据法律的规定任意形成而对共同犯罪形式所作出的划分。二是集团性共同犯罪如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这种形式的共同犯罪在司法实践甚为常见。此案中甲、丙的共同犯罪即为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简单共同犯罪简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规定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特殊共同犯罪简称特殊共犯亦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为犯罪集团。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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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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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共同犯罪分类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刑法共同犯罪分类

    内容:任意的共同犯罪是指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能够由一人单独实施的犯罪而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犯罪情况。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即已形成共同故意的共同罪。这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所作的分类。对于主犯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教唆犯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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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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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的分类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共同犯罪的分类

    内容:后者即指事前无同谋的共犯共同犯罪人的共犯故意是在实行着手之际或犯罪过程中形成的。3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简单共犯亦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某一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共犯人都是实行犯不存在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问题。而复杂共犯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不仅存在直接着手实施共犯行为的实行犯还有组织犯或教唆犯或帮助犯的分工。特殊共犯亦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集团性共犯通称犯罪集团是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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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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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包括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两者都可以按照以下分类:1、按照分工不同,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和组织犯。2、按照作用不同,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共同犯罪 认定及共同犯罪人 分类问题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共同犯罪 认定及共同犯罪人 分类问题

    内容:内容提要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文共分二大部分包括共同犯罪的认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关键词共同故意共犯相对于单独犯罪而言共同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犯罪。共同犯罪被认为是一个比单个人犯罪更为危险、更为严重的犯罪形式。一共同犯罪的认定如何准确的认定共同犯罪必须准确地把握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因此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同一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共同犯罪”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其刑事责任由具备主体资格的人承担。单位犯罪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可能有1二人以上的单位共同犯罪2一个单位和一个自然人犯罪。

    陈明月律师
    2022.01.1830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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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的认定及共同犯罪人的分类问题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共同犯罪的认定及共同犯罪人的分类问题

    内容:共同犯罪是一种单个犯罪更为危险、更为严重的犯罪形式且共同犯罪人的责任问题也相对复杂,共同犯罪被认为是一个比单个人犯罪更为危险、更为严重的犯罪形式,共同犯罪被认为是一个比单个人犯罪更为危险、更为严重的犯罪形式,在共同犯罪的场合涉及各共同犯罪人责任大小的区分与区别对待的问题处理起来比单个人犯罪要复杂的多,在主观上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相互激励、坚定犯罪意志的作用往往能够使犯罪意志薄弱的人坚定犯意甚至使共同犯罪人犯下单个人不能犯的罪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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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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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自首的分类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共同犯罪自首的分类

    内容:我国刑法界对共同犯罪的自首都是根据上述共同犯罪人的法定分类进行论述的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自首时不仅要交代自己的犯罪活动而且要交代所知道的共同犯罪主犯必须揭发同案犯的罪行,我国刑法界对共同犯罪的自首都是根据上述共同犯罪人的法定分类进行论述的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自首时不仅要交代自己的犯罪活动而且要交代所知道的共同犯罪主犯必须揭发同案犯的罪行,在论述共同犯罪的自首时不能离开共同犯罪人这一基本线索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这四种基本上是按作用分类只有教唆犯是按分工分类。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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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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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的认定方法是什么?共同犯罪分类是怎样的?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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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共同犯罪的认定方法是什么?共同犯罪分类是怎样的?

    内容:3、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三共同犯罪的分工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3、起主要作用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实施犯罪行为而且其行为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或是事前拉拢、勾结他人提起犯意出谋划策的教唆犯。5、在共同犯罪中数名被告人互相推卸罪责其它证据又不能确定他们之间地位和作用大小的应认定他们在共同犯罪中起同等作用不分主、从犯。2、作用分类法即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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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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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人有哪些分类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共同犯罪人有哪些分类

    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单独不能构成身份犯(特殊主体犯罪)但可以构成身份犯的共犯,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与国家工作人员乙共同犯非法拘禁罪法律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从重处罚如果乙用了职务便利犯该罪的对乙从重处罚但对甲不能适用该从重处罚的规定,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与国家工作人员乙共同犯非法拘禁罪法律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从重处罚如果乙用了职务便利犯该罪的对乙从重处罚但对甲不能适用该从重处罚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单独不能构成身份犯但可以构成身份犯的共犯,例如公司经理甲(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公司董事乙(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财产的如果甲起主要作用则按照甲的身份全案定职务侵占罪如果乙是主犯的则按照乙的身份全案定贪污罪,3有特定身份的人各自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便利实施共同犯罪的以主犯的身份确定该案的性质。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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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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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分类标准是怎么样的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共同犯罪分类标准是怎么样的

    内容:2、作用分类法即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进行分类。分工分类法能够客观地反映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分工及其联系形式可以很好地解决对共同犯罪人的定性问题。但是对共同犯罪人予以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正确确定各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大小而刑事责任大小取决于各共同犯罪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取决于其行为在侵害法益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分工分类法不能充分的揭示各工作犯罪人在共同侵犯某种法益的活动中所其的作用难以很好地解决对共同犯罪人的量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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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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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相应刑事责任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相应刑事责任是什么

    内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相应刑事责任对共同犯罪人分类的目的,在于明确各种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他们各自造成的实际危害,目的是可以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处罚。并对他们各自的不同刑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是指这种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只起帮助的作用。所以,从犯既存在于犯罪集团和团伙犯罪之中,也存在于一般共同犯罪之中。因为从犯在共同犯罪中不起主要作用,所以应承担比主犯要轻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教唆犯的犯罪目的是为了激起他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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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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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正在遭遇家暴,不知如何摆脱。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第一步:立即报警。第二步:立即要求做伤情鉴定。第三步:其他证据证明。第四步:所有证据证明了家暴确实存在,那么对你造成的伤害达到轻伤和轻伤以上的,他要去坐牢。如果没有达到轻伤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实施家暴尚未构成犯罪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那么对待家暴的第五步是什么?那就是起诉离婚。

    林艳英 254评论
  • 借钱不还报警了警察会怎么处理? 1、欠钱不还的报警警察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受理的,毕竟这是属于民事方面的纠纷,并不会属于刑事犯罪。只是说如果已经获得生效判决,在申请执行阶段存在着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按照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处理。 2、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钱不还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警方不会立案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 3、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 4、当事人报警的,警察一般只会做调解处理。如果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50评论
  • 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条件: (1)行为必须齐备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基础条件。 (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条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实践中,行为人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离开事故现场(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现场),应当认定行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观目的。 (3)客观上有逃离的行为,且逃离行为可能影响到对被害人的救助、导致事故损失的扩大、妨害民警对事故的查处。如果行为人的“逃离”没有影响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之法定义务的履行,则不应认定其“逃离”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从而不应承担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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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肇事撞死人是赔偿还是坐牢? 一起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的发生,如果肇事司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侦查并且追求其刑事责任,同时,作为死者家属可以向肇事司机主张死亡赔偿金。因此,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满足一定条件的话,即便赔偿了也要坐牢。值得一提的是,赔偿虽然不决定但是影响刑事犯罪的量刑,换言之,不赔偿一定坐牢,赔偿了也会坐牢,但是能减少坐牢的时间。 因为法律有规定,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在和解协议中被告人要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过的事实。同时还要通过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以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死者家属谅解,在赔偿损失方面要写明赔偿数额与方式等。如果死者家属愿意和解,那么便可以请求或者同意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大律云律师团 11评论
  • 什么情况下会被“终身禁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终生禁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此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 二、是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况下,同等责任的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实施了逃逸行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 而对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对逃逸人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拘留15日的处罚。 而我们常见的驾驶人被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李楠楠 258评论
  • 工程偷工减料如何处罚? 1、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3、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张嘉娱 315评论
  • 🚩离婚后发现自己养育16年的儿子并非亲生,该怎么办? 配偶悄悄怀了别人的孩子,抚养多年后才惊觉真相,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非婚生子,我教给你三个维权方法: 第一,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 第二,要求女方返还自己支出的抚养费。 第三,要求女方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起诉的时候,你也可以提供孩子生活支出的发票等证据, 法院会酌情的确定赔偿的数额,但是要切记不要因为遭受了欺骗就殴打女方,或者将愤怒发泄到孩子的身上,否则不仅可能面临民事侵权,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姚平 50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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