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买卖婚姻是无效的吗

2022-03-21 15: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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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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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18:35:24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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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的彩礼应当退还。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付款、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
  •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还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还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

    内容:因为此事既关系到各当事人的身份关系,又与继承、分割财产等财产处理问题关系密切,应当有条件、在一定限度内受理并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故本条规定,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诉讼至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应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四条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李楠楠律师
    2023.06.051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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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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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可以依据合同主张自己的权利
  • 什么是买卖婚姻2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什么是买卖婚姻2

    内容: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民法典》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冯清琴律师
    2022.03.2247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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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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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无效怎么赔偿,商品房买卖无效的情况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商品房买卖无效怎么赔偿,商品房买卖无效的情况

    内容:房屋买卖合同 被宣告无效 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①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在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主张赔偿合同履行的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的,此时可得利益不存在,当事人没有索赔的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段建国律师
    2023.11.3044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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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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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婚姻债权担保产生纠纷的法律适用探析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买卖婚姻债权担保产生纠纷的法律适用探析

    内容:现原告吴引生以新婚妻子系骗婚给其造成38000元损失为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38000元。针对该款规定生效裁判认为本案中新郎与新娘签订的婚姻买卖合同类似于主合同婚姻买卖是法律所禁止的即类似于主合同是无效的。该观点者认为买卖婚姻是民事关系该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可以设定担保但担保合同是否有效须满足为担保设定的债权合法该债权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同一份担保合同存在部分条款有效部分无效。那么买卖婚姻债权担保产生纠纷的法律适用探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280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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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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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解决婚姻无效纠纷,无效婚姻法院如何处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怎么解决婚姻无效纠纷,无效婚姻法院如何处理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法律主观:婚姻纠纷的处理方式: 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4、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 ...,调解人员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时,对每一案件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产生矛盾的原因及家庭生活的现状都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同时要注重调解方法,提高调解质量。

    邢颖律师
    2023.11.1470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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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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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母亲帮您办理拆迁权益,权益应该归您才对,详细请加微信15201539836
  • 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主要区别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主要区别

    内容:第二买卖婚姻行为的实施者是结婚男女以外的第三人包括他们的父母。第三买卖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关系本身是合法的但索取财物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有权拒绝给付已经给付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若结婚后又离婚的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一方索取财物给对方的生活造成困难的法院可以判决酌情予以返还。那么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主要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3169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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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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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认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赔偿,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的裁判规则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的裁判规则

    内容:作为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9条也作出了相应修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中不再保留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的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10条在《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基础上作出了更加细致严谨的规范表述: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必须是在提起诉讼时仍然存在《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的法定婚姻无效情形,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龙珊律师
    2023.06.051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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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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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属于哪些性质的婚姻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属于哪些性质的婚姻

    内容:一、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属于哪些性质的婚姻1、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不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但是民法典中也是明确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并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

    李孟阳律师
    2022.05.10307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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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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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婚姻想离婚怎么办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买卖婚姻想离婚怎么办

    内容: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买卖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男女属同居关系。法律规定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调解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买卖婚姻想离婚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249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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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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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吗,二手房离婚的房子能买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吗,二手房离婚的房子能买吗

    内容:二手房离婚的房子能买吗离婚的二手房是可以购买的,但在购买前需要核实以下问题:1、房子的分配情况:确认夫妻双方是否都同意卖房,并确认房产是否都已被双方分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后的买卖合同没有经过公正机构办理过户手续,一方单方面出资购买了房产,那么这个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房产的归属,并且通过公正机构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这个合同是有效的,此外,如果离婚后协议约定的是将房产出售并分割收益,那么需要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进行,必要时可以通过法院的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夫妻离婚时,可以根据双方协议或者依法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可以选择卖出或者由一方继续承担,具体要看离婚协议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

    黄东洁律师
    2023.12.1236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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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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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婚姻及其解除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无效婚姻及其解除

    内容:无效婚姻的情形 无效婚姻,是指缺乏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结合,对于无效婚姻,我国《民法典》第1051条有明确规定,当存在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况时,婚姻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如何申请撤销婚姻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王学瑞律师
    2023.06.052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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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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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12种,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12种情况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12种,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12种情况

    内容: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翁玉素律师
    2023.12.1823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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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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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

    内容: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ldquo,无论是依法登记结婚,还是依法成立的事实婚姻,都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一方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的,即构成重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dquo,重婚主要有三种情形: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此处的&ldquo,目前,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限定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亲上加亲这种做法在现代社会是不再被允许了,之所以作此规定,主要是从伦理和优生方面的考虑。

    陈宗琼律师
    2023.06.0958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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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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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买卖婚姻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什么是买卖婚姻

    内容:换亲、转亲、童养媳等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对婚姻当事人实行包办强迫;4、买卖婚姻的构成要件除包办强迫外,还有一个借此索取财物的问题。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3.2228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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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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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婚姻能不能上诉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无效婚姻能不能上诉

    内容:民法典施行以前,关于婚姻效力纠纷案件,《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9条规定了&ldquo,的婚姻无效案件的当事人拥有了上诉权&rdquo,民法典施行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在婚姻效力纠纷相关规定中,删除了&ldquo,婚姻&rdquo,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rdquo,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rdquo。

    姚平律师
    2023.06.051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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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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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4评论
  • 用法律之武器,帮助当事人维护了婚姻中的权益!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生活如此,婚姻亦如此。但我们要怀有一颗积极乐观的态度,一切向前看!北京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姚平 28评论
  • 婚姻,找对了人,陪你一起荡秋千,一生浪漫;找错了人,陪你华山论剑,奉陪到底,遇到对的人是爱情,遇到错的人是渡劫。北京市元甲律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姚平 838评论
  •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上辈子多少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与你相伴。谁说破镜难以重圆?只是没找到维护感情的正确方式。婚姻需要经营,需要有人指导。北京市元甲律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指导服务。

    林艳英 191评论
  • 生活是一场漫长的旅行,我们每个人都是独行僧。生活中美好事物很多,仰头看天、低头看海,别跟自己过不去。为了尽快远离错误的人,相信您会做出智慧的选择。北京市元甲律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姚平 82评论
  • 婚姻并非一切,如果有幸能够百年好合,自然是好但如果遇到不合适的人,请及时止损,只要愿意,随时可以开始新的生活。北京市元甲律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1评论
  • 有些人在婚姻遇到困境时,会选择躺平、不温不火的搭伙过日子;有些人会选择自我改变提升,重建婚姻关系。不管是哪一种,只要自己过得幸福,这段婚姻都值得守护。北京元甲律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姚平 352评论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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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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