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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邢颖律师2022.02.06298人阅读
导读:

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之一,其客体是本人的财产。如果没有本人的财产,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因没有具体目标而不能落实,从而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具体地说,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不仅可以发生在公民与公民、法人与法人之间,而且可以发生在公民与法人相互之间,以及公民、法人与国家之间。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毫无限制,作为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的管理人必须有行为能力。因为管理人必须要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而无行为能力人不可能有意思能力,所以不能成为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管理人。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之一,其客体是本人的财产。如果没有本人的财产,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因没有具体目标而不能落实,从而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具体地说,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不仅可以发生在公民与公民、法人与法人之间,而且可以发生在公民与法人相互之间,以及公民、法人与国家之间。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毫无限制,作为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的管理人必须有行为能力。因为管理人必须要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而无行为能力人不可能有意思能力,所以不能成为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管理人。关于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一)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即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必须有一定的具体指向的事物,这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之一,其客体是本人的财产。它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前者如本人的房屋、牲畜,后者如本人的专利。如果没有本人的财产,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因没有具体目标而不能落实,从而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二)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既然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必须要有参与民事关系的当事人,这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他们享有和承担由该项民事关系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当然也不得例外,它也必须有主体,这就是作为一般民事主体的公民和法人以及作为特殊民事主体的国家,这三者基于无因管理的民事活动形成了纷繁复杂的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地说,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不仅可以发生在公民与公民、法人与法人之间,而且可以发生在公民与法人相互之间,以及公民、法人与国家之间。前者如甲公民为乙公民修理家俱,甲法人为乙法人安装设备,后者如公民为法人购销货物,法人为公民购买车船票,以及公民、法人挽救火灾中的国家金库。所以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毫无限制,作为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的管理人必须有行为能力。因为管理人必须要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而无行为能力人不可能有意思能力,所以不能成为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管理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其行为能力限度内可为一定的意思,所以他可以在其行为能力的限度内成为管理人,其管理他人事务的限度与其自身行为能力的限度具有一致性。至于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另一方主体——本人,则无此限制,不管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均可成为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本人,因为本人勿需为意思,所以也不以具有行为能力为其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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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无因管理以及替他人还贷是无因管理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什么是无因管理以及替他人还贷是无因管理吗

    内容: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法院审理后判决无因管理之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王二虽然不是张三在信用社贷款的保证人,对张三不享有追偿权,但王二替张三偿还贷款的行为是为了张三的利益,张三与信用社之间形成的借款合同之债因王二的代为履行而归于消灭后,张三与王二之间形成了无因管理关系。现张三依据人民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那么什么是无因管理以及替他人还贷是无因管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937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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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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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真正的无因管理的类型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不是真正的无因管理的类型有哪些

    内容:不真正无因管理不具有真正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即管理人是为自己而管理事务,而不是为他人管理事务,因而不构成真正无因管理。不真正无因管理包括三种类型,对于这三种类型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如管理人张某将自己所有的土地,误认为为李某所有,指使李某的雇工进行耕作。又如管理人王某将自己的车,误认为是谭某的,将车归还给谭某。前者张某与李某产生侵权之债的法律关系,后者王某与谭某产生不当得利的法律关系。幻想管理不能成立无因管理,只能依不当得利,或侵权行为,或错误等规定解决有关事项。那么不是真正的无因管理的类型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914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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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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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中的受益人的范围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无因管理中的受益人的范围

    内容:无因管理中的受益人的范围一般来说,无因管理的受益人,是被管理人,如果第三人因此受益的,也可以成为受益人。无因管理之事务,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事项,也可以是非财产的事项,但应当是适宜成为债的客体的事务。下列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违法事项,如代为清偿赌债;不能发生债的关系的纯伦理的事项,如代友接待客人;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或经本人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如结婚登记等。甲的行为虽然没有使乙得到利益,但仍构成无因管理。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是无因管理成立的重要条件。那么无因管理中的受益人的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689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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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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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是我国民法上的无因管理行为。具体到本案,龙二与历大和历小并无事先约定,亦无法定办理上述事务的义务,为避免历大及历小利益受损,主动为历大办理后事、摘卖西瓜,构成无管理的民事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因无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龙二据此可以要求历小承担的必要费用,包括历大殡葬费1.5万元、雇工费5干元。其本人3000元劳务费不属于无因管理的必要费用,不在法定请求范围之内,不获法律支持。但历小如主动给付或者自愿给付龙二3000元不在此限。
  • 无因管理的性质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无因管理的性质是什么

    内容:无因管理的性质是什么无因管理能引起债的发生,是一种法律事实。就本人债务的产生而言,系基于他人的管理行为,民事法律事实的性质为事件;就管理人债权的产生而言,系基于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尽管管理行为需要管理人的管理意思,即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但由于该意思不是以设立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意思,同时也不要求必须表示出来,因而其性质为事实行为。那么无因管理的性质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689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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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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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无因管理是合同之债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民法典无因管理是合同之债吗

    内容:无因管理之事务,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事项,也可以是非财产的事项,但应当是适宜成为债的客体的事务。下列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违法事项,如代为清偿赌债;不能发生债的关系的纯伦理的事项,如代友接待客人;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或经本人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如结婚登记等。如将自己的事务误认为他人的事务而管理,即使目的是为他人避免损失,也不能构成无因管理。甲的行为虽然没有使乙得到利益,但仍构成无因管理。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是无因管理成立的重要条件。那么民法典无因管理是合同之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693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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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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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失物拾得与无因管理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遗失物拾得与无因管理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内容:遗失物拾得与无因管理的关系是什么样的“通常拾得之活动,属于无因管理,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管理之意思为之者,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之意思为之者,构成准无因管理。惟以为无主物拾得人,非无因管理人”。有学者主张,“遗失物拾得就是无因管理的一种类型”。而对遗失物进行无因管理者,其对遗失物之占有均为他主占有。拾得的客观要件是占有。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是通过事实行为取得的,是原始取得。那么遗失物拾得与无因管理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657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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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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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

    内容:很多朋友都知道,债务的大部分产生原因是由于合同,侵权伤害,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民间借贷等等,民间借贷中借贷关系很明确,但是涉及到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原因时,往往需要区分开来,这里小编介绍一下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那么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9104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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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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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之债中管理人和本人的义务都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无因管理之债中管理人和本人的义务都有哪些

    内容: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称之为无因管理之债。而在无因管理之债中管理人和本人都有哪些义务呢?无因管理的管理人原本无管理的义务,但是因无因管理的成立,管理人也就承担了一定的义务。管理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对因其不通知所造成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管理人的报告义务也应该以管理人能够报告为限。管理关系终止时,管理人应向本人报告事务管理的始末,并将管理事务所取得的各种利益如取得的权利、物品、金钱等转移于本人。那么无因管理之债中管理人和本人的义务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997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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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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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的成立条件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无因管理的成立条件

    内容:无因管理的成立条件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无因管理之事务,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事项,也可以是非财产的事项,但应当是适宜成为债的客体的事务。下列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违法事项,如代为清偿赌债;不能发生债的关系的纯伦理的事项,如代友接待客人;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或经本人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如结婚登记等。如将自己的事务误认为他人的事务而管理,即使目的是为他人避免损失,也不能构成无因管理。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是无因管理成立的重要条件。那么无因管理的成立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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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108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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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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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因素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因素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内容: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这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使债务人的债务消灭的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因素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56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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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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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救人算无因管理吗?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怎么解决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救人算无因管理吗?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怎么解决

    内容:无因管理是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如果行为人没有管理义务,但是实施了管理行为的,会形成无因管理。以及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怎么解决呢?无因管理之事务,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事项,也可以是非财产的事项,但应当是适宜成为债的客体的事务。如将自己的事务误认为他人的事务而管理,即使目的是为他人避免损失,也不能构成无因管理。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是无因管理成立的重要条件。根据我国民法规定,无因管理仅以财产为对象,如果有救人行为的,是不能构成无因管理的。那么救人算无因管理吗?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怎么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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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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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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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的客体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的客体

    内容:债的客体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给付,即可以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是指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其他法律的规定等,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债权的客体有什么1、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给付,即可以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是指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其他法律的规定等,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3、法律分析:债权的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4、法律分析:债权的客体是给付行为。

    任冰峰律师
    2023.11.24448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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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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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内容: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之一,其客体是本人的财产。如果没有本人的财产,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因没有具体目标而不能落实,从而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具体地说,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不仅可以发生在公民与公民、法人与法人之间,而且可以发生在公民与法人相互之间,以及公民、法人与国家之间。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毫无限制,作为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的管理人必须有行为能力。因为管理人必须要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而无行为能力人不可能有意思能力,所以不能成为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管理人。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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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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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内容: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在物质和精神上的需要是多方的,因而法律关系的客体也是多种多样的。但一般来说,法律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种行为结果三类。那么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785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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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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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案件

    内容: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2、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3、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可以分为四类:有效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张旭律师
    2023.12.2697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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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邢颖 71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551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5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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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法律咨询 534评论
  • 为什么相爱容易却相处不易?为什么婚姻坎坷、感情不顺?如何正确处理婆媳关系? 如何更好地教育子女?9月23日9:00,优天赋讲座现场给你答案!人际关系中,懂比爱更重要!一场讲座,教你破译生命密码、看懂人生说明书!
    北京法律咨询 253评论
  •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543评论
  • 第一,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较远,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因双方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而争议标的.为被告给付货币(即还款),那么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起草《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2)诉讼请求,写明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及其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3)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时间、借款的细节和过程、被告还款情况、原告催款情况。 第三,准备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需提供《借条》、《律师函》、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证据要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时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法院立案庭,因为现在各地开始推行网上立案,如果需网上立案的,根据当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递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双方的主体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户籍证明;被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以带齐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开具《补充材料证明》,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对方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信息,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的,则需委托律师代理,由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前往腾讯公司或支付宝公司调取对方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用于起诉)。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都是一式两份递交给法院,若被告为多人的,则每增加一名被告,应再提供一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会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9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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