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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抵押物需要抵押时应当去哪些部门登记

张芸律师2022.02.09691人阅读
导读:

抵押物要抵押时必须要通过有关登记或公证部门登记按质物不同,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我国担保法只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抵押物需要抵押时应当去哪些部门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抵押物要抵押时必须要通过有关登记或公证部门登记按质物不同,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我国担保法只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关于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抵押物需要抵押时应当去哪些部门登记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抵押物要抵押时必须要通过有关登记或公证部门登记

按质物不同,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我国担保法只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观点,新的观点认为质押合同也应当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

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质权人对权利质押载明兑现日期或提货日期的各种票单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金或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因为没有标示出具体出自的法条,所以大概解释一下吧。在法律上,存续期间指的是合同或者权利的有效期间就是在这个期限之内法定有效或者约定有效。

而不知情的第三者是在完全不知晓的情况下实施了同样的法律行为,所谓不知者不怪,在法律上,不知情的第三者不会受到惩罚性的处理,而知情第三者则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等。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朋友之间相互借钱是很常见的,欠钱不还也很常见,一旦钱要不回来只能通过上诉来解决,债务纠纷讨上诉不仅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开庭,无疑延长了审理时间,也很浪费福建朋友们的时间,现在福建催收业务系统已上线,只要发布债权委托,有专业的催款律师看到了债权信息,会接受您的债权委托,向债务人进行催款,不仅节省债权人的时间还有效的追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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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登记的,因为只有办理过登记后,不动产抵押才正式生效,不然后期出现借贷人无法偿还时,债权人无法处置该不动产,但可以请求法院补办。在一般流程中,抵押的双方签署好书面形式的合约后,需前往当地的房管所进行不动产的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 抵押未办理登记该怎么处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抵押未办理登记该怎么处理

    内容:抵押权虽未成立,抵押合同仍对当事人有拘束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规定的债权人签订了抵押合同,只因登记部门的原因未能办理抵押物登记,但已收到抵押人交付的权利凭证,因此,相对其他债权人而言,本规定的债权人对合同约定的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那么抵押未办理登记该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016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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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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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购商品房申请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是: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抵押合同;4、主债权合同;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6、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7、其他必要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 (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 预购商品房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后,当事人应当申请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为商品房抵押权首次登记。
  • 个人之间的动产抵押是否需要登记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个人之间的动产抵押是否需要登记

    内容: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第三人占有动产作为担保的抵押形式。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其价款优先于其他债权。那么个人之间的动产抵押是否需要登记呢?动产抵押登记的步骤1、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那么个人之间的动产抵押是否需要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87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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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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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是要偿还的,如果是代为贷款是否有证据,可以偿还后向领导追偿
  •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抵押物需要抵押时应当去哪些部门登记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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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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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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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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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船舶的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有渔业船舶所有权的登记证书,抵押合同以及主合同,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户口簿或者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以及农业部规定的其他资料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申请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应当填写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三)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四)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应当将抵押权登记情况载入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并向抵押权人核发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
  • 联名担保要抵押物吗?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联名担保要抵押物吗?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内容:联名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保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基于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责任是一种经济责任,因此,只有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民事主体才能充当保证人。对此,我国《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做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两种,即代为履行和赔偿损失。那么联名担保要抵押物吗?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0104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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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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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房产需要到房地产中心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当事人应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签订借款合同;抵押者缴纳登记费用;抵押者盖章的产权证提交给抵押当事人,发放房屋他项权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 哪些财产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哪些财产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下列抵押物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1、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抵押财产归抵押权人的限制条件如下:1、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那么哪些财产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918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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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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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提交以下材料: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 抵押要不要进行登记 抵押要登记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抵押要不要进行登记 抵押要登记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笫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笫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即抵押物如果已经进行了登记,若抵押人想再次设定抵押关系,会受到抵押登记部门的严格审查,致使后一抵押关系的设立受到限制,难以成立。那么抵押要不要进行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064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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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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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当办理但尚未登记的抵押担保其效力如何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应当办理但尚未登记的抵押担保其效力如何

    内容:当事人未登记的,抵押合同不生效,债权人不享有抵押物优先受偿权,那么应当办理但尚未登记的抵押担保其效力如何呢?在抵押人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因应当办理抵押登记而没有办理,致使抵押合同不发生效力。依照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还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是因为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了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那么应当办理但尚未登记的抵押担保其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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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18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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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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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浮动抵押可以登记也可以不登记,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以避免交易风险,可以使债权人查看抵押财产的权属关系以及曾否抵押过,以决定是否接受该财产抵押担保,也可使得实现抵押权的顺序清楚明确,预防纠纷发生,保护债权人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六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 应当办理但尚未登记的抵押担保如何认定其效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应当办理但尚未登记的抵押担保如何认定其效力

    内容:依照我国《担保法》规定,在设立抵押时,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而当事人未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不发生效力,债权人对抵押物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在抵押人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因应当办理抵押登记而没有办理,致使抵押合同不发生效力。依照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还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是因为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了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那么应当办理但尚未登记的抵押担保如何认定其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923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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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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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作为抵押物未进行登记的,抵押的效力如何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车辆作为抵押物未进行登记的,抵押的效力如何

    内容:根据上述规定,以车辆进行抵押的,应当在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物目登记之日起生效。本案中,**公司向支行提供两辆车作为抵押物,但是双方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因此抵押条款并未生效,在此情形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6条规定:“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法律规定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车辆作为抵押物未进行登记的,抵押的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480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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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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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这是关于抵押合同要式性的规定。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书面形式;二是口头形式。抵押合同是当事人对未来的事项达成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4、担保的范围。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房屋抵押合同是否需要办理抵押登记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房屋抵押合同是否需要办理抵押登记

    内容:房屋抵押合同是否必须进行抵押登记抵押合同需要登记才可以生效。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四十二条规定的抵押财产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陈某与刘某签订的以房屋为抵押物的借款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登记,未经登记,只能说明抵押合同成立,但合同并未生效。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那么房屋抵押合同是否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9106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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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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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建工程抵押不需要预告登记,可以依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预告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尚未成就时,为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由请求权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进行的预先登记,是否办理预告登记不影响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抵押物登记在什么部门办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抵押物登记在什么部门办理?

    内容: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6、其它财产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那么抵押物登记在什么部门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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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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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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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用作抵押的,是需要办理相应的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1、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2、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3、机动车用作抵押的;4、机动车报废的。
  • 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为签订合同并需要登记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为签订合同并需要登记

    内容:抵押合同的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抵押权是债权的担保。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抵押合同生效时间1、不动产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即成立并生效。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为签订合同并需要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32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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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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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抵押物登记收费暂行办法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宁波市抵押物登记收费暂行办法

    内容:第二条 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抵押物登记收费,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抵押物登记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事权范围履行登记职责。登记部门收取抵押物登记费应当向物价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手续。贷款期6个月以上的抵押贷款合同履行完毕,在3年内以同一抵押物再次抵押贷款的,免收抵押登记费。第七条 最高额抵押贷款,抵押登记费以最高限额为基数,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的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抵押登记费。第九条 各登记部门在接到抵押物登记申请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办妥抵押物登记手续。那么宁波市抵押物登记收费暂行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153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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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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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材料有: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抵押人、抵押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法律依据:《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三条 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可以由抵押合同一方作为代表到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由抵押合同双方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第四条 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情形的,应当持下列文件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 房产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办理?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房产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办理?

    内容:房产作为公民合法的财产是可以成为一种抵押物对外进行法律意义的担保的,但是房屋毕竟涉及的金额很大而不能随便找个部门就登记抵押的程序,那么,房产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办理?办理房产抵押,需要到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的相应窗口去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综上所述,公民进行的房产抵押必须经过房管局的登记才能合法作为财产到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很多公民却总是搞错办理的单位从而引发了很多的办理无效的纠纷,如果有需要可以咨询律师。那么房产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046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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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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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设定抵押一定要有书面的抵押合同,另外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即使拿到对方的房产证该抵押也是无效的,遇有对方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形也不能要求拍卖该房产以行使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釆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人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4、担保的范围。
  • 抵押登记后债务人能否处分抵押物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抵押登记后债务人能否处分抵押物

    内容: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办理抵押贷款时,需要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这是一个不可忘记的重要步骤。一般不能处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1、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2、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4、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5、抵押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那么抵押登记后债务人能否处分抵押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67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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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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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客户对遗产的分割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需要办理公证、变更房产登记。取材料调证明,手续繁琐,客户委托我们办理,不用费心费力的学习办理公证的程序,省下了时间和精力。

    林艳英 222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538评论
  •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92评论
  • 客户对遗产的分割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需要办理公证、变更房产登记。取材料调证明,手续繁琐,客户委托我们办理,不用费心费力的学习办理公证的程序,省下了时间和精力。
    林艳英 418评论
  • 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元甲交通律师 739评论
  •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北京法律咨询 18评论
  • 二婚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1、二婚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2、二婚再次离婚起诉离婚流程: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起诉离婚过程中,需要支付律师费、诉讼费、婚姻登记处发证费等费用。费用的具体数目视地区及具体情况而定,在一线城市一般需要花费2万元以上,二三线城市则较低。如有低收入或困难群体可以申请法院免费判案。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31评论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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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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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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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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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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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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