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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房屋租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

陈宗琼律师2022.02.09975人阅读
导读:

现在很多人租房子,在租房关系中,是房东租房,对于租房者来说,他们面临着许多法律风险,那么这些法律风险是什么呢?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房屋租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现在很多人租房子,在租房关系中,是房东租房,对于租房者来说,他们面临着许多法律风险,那么这些法律风险是什么呢?关于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房屋租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现在很多人租房子,在租房关系中,是房东租房,对于租房者来说,他们面临着许多法律风险,那么这些法律风险是什么呢?如何防范这些法律风险呢?对此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租房需防范的八种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以下八种租房行为要担责:

1、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出租人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租赁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5倍以下的罚款。

4、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3倍以下罚款。

5、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警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

6、承租人就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7、承租人利用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

8、对出租或承租的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同时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月工资两倍以下罚款。

如何规避租房的风险?

预先的防范和对租赁房屋的法律风险评估是很重要的,建议各位朋友在租房子的时候尽量做到如下几点:

1、仔细阅读租赁合同,因为租赁合同中可能会涉及到房屋权属问题以及日后产生各种法律问题时候的解决办法;

2、要求房东出示房产证、身份证,因为上面登记有房屋信息,还有房东身份信息,可以了解到房屋的所有权信息、抵押信息、房东信息等是否真实;

3、长期租房的朋友,最好要求房东交付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房屋是被抵押的房屋,那么就要注意了,要综合考虑房东是否有还款能力、贷款还需还多久,承租人租期要多久等多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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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般是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的情形分别有: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 替人担保怎么防范法律风险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替人担保怎么防范法律风险

    内容:替人担保怎么防范法律风险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替人担保怎么防范法律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716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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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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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房屋租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房屋租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

    内容:现在很多人租房子,在租房关系中,是房东租房,对于租房者来说,他们面临着许多法律风险,那么这些法律风险是什么呢?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房屋租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997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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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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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店铺租赁合同潜在的法律风险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店铺租赁合同潜在的法律风险

    内容:实践中较为常见的违约责任条款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出租人违约导致不能实现租赁合同目的;情形之二:出租人迟延履行义务的;情形之三: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导致承租人损失或第三人损失的;情形之四:出租人未尽办理相关证件之工商、税务、环保、消防、卫生、通讯、增容、水电等协助义务的;情形之五:为承租人设定责任限额,在限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同时,租赁合同期满后,装修做如何处理,也应当在租赁合同中作明确的约定。否则很容易发生承租人要求补偿和出租人要求恢复原状的冲突。那么店铺租赁合同潜在的法律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266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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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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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合同的法律风险包括:1、合同的内容是否与约定的一致;2、是否违法、违背公序良俗;3、缔约主体是否是合同当事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风险防范措施包括:1、增强风险防范意识;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3、在订立合同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积极维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在租房时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遇到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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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在租房时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遇到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内容:房屋租赁登记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显然房屋租赁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备案于政府部门,以便监督管理。B、承租人可能无法获得“买卖不破租赁”的特别保护。出租人可能因无法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或承租人的真实身份而承担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受伤的行人无疑会向房东要求赔偿。在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和邻里关系趋于淡漠的今天,出租人在未办理租赁登记的情况下,要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进而证明发生事故时房屋实际在由承租人支配和管理,显然并非易事。在出租人举证不能的情况下,法院将推定出租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那么在租房时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遇到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0372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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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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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有:民法典、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房屋租赁合同应写明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风险防范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风险防范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风险防范出借人要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借贷关系中,应注意4点。可见,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收案数量及涉案金额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人通常用房屋作抵押,但由于相关行政部门对个人之间的房屋抵押不予办理抵押登记,导致无法对抗第三人,借款人经常在抵押期间将房屋转卖给他人,致使出借人的合法债权得不到保护。那么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风险防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699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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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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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最新法律法规,北京房租新规定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房屋租赁最新法律法规,北京房租新规定

    内容:《条例》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并按照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最大化规避了企业挪动租客押金等可能产生的风险,加强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在北京出台此次条例之前,国家就一直致力于对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和约束,条例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住房租赁价格监测,建立健全相关预警机制,此前&ldquo,今年9月1日,历时8年修订出台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即将正式施行,内容共包括六章、七十五条,囊括了房屋租赁的多个方面,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指明了方向。

    邢颖律师
    2023.01.104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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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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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范中介买卖房屋风险的方法有:注意审查中介公司是否具备工商执照和房管局经纪机构资质证书;注意是否设置合同陷阱、是否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注意是否假冒房屋产权人、赚取不合理高低差价、是否收取中介费以外的杂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 受让人对债权转让的法律风险防范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受让人对债权转让的法律风险防范

    内容:受让人对债权让的法律风险防范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或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等谎言。而在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则债务人已经了解了该债权债务关系的变更,这一通知也是对债权的确认,此时的诉讼时效应从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起计算。那么受让人对债权转让的法律风险防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912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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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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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财产保全的风险有:保全是否申请错误,即是否属于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以及申请的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即是否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等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合同债权转让的风险如何防范租赁合同转让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合同债权转让的风险如何防范租赁合同转让

    内容:合同的转让,与合同的第三人履行或接受履行不同,第三人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他只是代债务人履行义务或代债权人接受义务的履行合同债权转让中的风险如何防范合同债权的转让,是指合同的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合同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应当在债务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之前进行,如果通知到达债务人的时间晚于债务人的实际履行的,对债务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那么合同债权转让的风险如何防范租赁合同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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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217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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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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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可以依据这一条和对方解除合同
  • 房产质押贷款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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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房产质押贷款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有哪些?

    内容: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关于房产质押贷款的风险都主要有哪些,以及应对房产质押贷款的风险都有哪些措施。房产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一)租赁权对抗的风险1、抵押物难以处置。当银行拍卖抵押房产时,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将可能采取措施故意压低房产的拍卖价格。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不注意土地的性质,将可能增加处置抵押房产的费用。借款人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后,如果私自变更土地的用途,如将仓库用地变更为娱乐中心用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银行将无法处置抵押房产。那么房产质押贷款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14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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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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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1、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承租人不能永久使用租赁物;2、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3、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有体物、非消耗物;4、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房屋租赁常见的法律纠纷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房屋租赁常见的法律纠纷

    内容:1、完备房屋租赁的法律要件 尽管房屋租赁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只要依据有关法律,履行法定程序,完善必备文件还是可以降低风险的。双方都要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等法律文件和有关身份证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向登记部门提供有关产权证明、租赁安全合格证、共有产权人同意出租意见和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等法律文件。《合同法》第225条对于转租行为的规定是: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而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房屋租赁常见的法律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76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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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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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防范方式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防范方式有哪些?

    内容: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因此,本文暂不讨论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而主要是探讨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价值问题,以及接受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防范。那么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防范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034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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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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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常见的各种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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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民间借贷常见的各种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内容:因为属于非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甚至有可能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为确保民间借贷利息的合法性,建议双方在借条中作合法、公道的利息约定。那么民间借贷常见的各种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31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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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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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全程指引之二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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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全程指引之二

    内容:合同签署时如何防范合同的风险呢,主要应当从这几个方面进行。根据上述规定,签订合同的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或者至少是十六周岁,同时他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但是同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单纯获利的合同或者与他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合同签署时应考量对方是否存在精神障碍,应杜绝和因精神状况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合同导致的合同无效情况。那么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全程指引之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0976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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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抵押贷款风险及其防范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房产抵押贷款风险及其防范

    内容:房产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一)租赁权对抗的风险1、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银行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不注意土地的性质,将可能增加处置抵押房产的费用。借款人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后,如果私自变更土地的用途,如将仓库用地变更为娱乐中心用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银行将无法处置抵押房产。那么房产抵押贷款风险及其防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59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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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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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纠纷的防范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房屋租赁纠纷的防范

    内容:再次,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是一种比较特别的民事法律关系,它要做到合法、有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合同内容合法外,还要求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如出租人必须持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及合同签订后必须在10日内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等。承租人设立担保,是减少因付不起房租而发生租赁纠纷的最为有效的办法之一。租价过高,不但容易产生纠纷,而且出租人的利益也很难得到保证,所以公平、客观的确定租金价格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益无害的。那么房屋租赁纠纷的防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2619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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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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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维护每个追求幸福的人的权利,帮助70岁的阿姨起诉成功离婚,获得房屋折价款54万元,要回婚前借款25万元,银行存款以及家具家电等其他财产两方平分。愿我们都能勇敢面对生活中的每一次变迁,用智慧与爱,书写各自美好的人生下半场。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758评论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773评论
  • 【天用案例】甲方为央企,不敢“得罪”如何要回240万租赁费?天用律师认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是最佳方案!为了增加谈判的筹码,也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天用律师申请了财产保全,保全成功后,对方公司态度强硬的态度立马转变,主动服软与我方当事人联系,希望协商解决。 天用律师和对方公司项目负责人沟通联系,并在谈判过程中锁定相应证据,最终在开庭当日顺利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建工集团分期向兴盛公司支付240余万元租赁费,并由建工集团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王熙 340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725评论
  • 成功处理离婚后财产纠纷,帮助当事人拿到北京房屋折价款。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员处理,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烦恼!愿往事随风远去,开启新的生活!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720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03评论
  •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北京法律咨询 394评论
  • 张旭律师

    张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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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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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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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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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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