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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自书遗嘱的遗嘱执行人资格

郭铭芝律师2022.02.10386人阅读
导读:

换句话说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另外遗嘱执行人不仅限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可以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有哪些权利1、遗嘱审查权。遗嘱执行人有权对遗嘱所涉及的全部遗产进行有效控制。如果继承人擅自处分未经分割的遗产或者有妨害遗嘱执行人的执行职务的行为遗嘱执行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妨碍其执行遗嘱活动的人承担由于其行为而给自己和遗嘱继承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自书遗嘱的遗嘱执行人资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换句话说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另外遗嘱执行人不仅限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可以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有哪些权利1、遗嘱审查权。遗嘱执行人有权对遗嘱所涉及的全部遗产进行有效控制。如果继承人擅自处分未经分割的遗产或者有妨害遗嘱执行人的执行职务的行为遗嘱执行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妨碍其执行遗嘱活动的人承担由于其行为而给自己和遗嘱继承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关于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自书遗嘱的遗嘱执行人资格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遗嘱执行人的资格

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是指是否具有执行遗嘱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关于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我国民法典虽然没有作出明文规定但依照我国法律的一般原理和我国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的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的精神应当认为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的人以及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均不得为遗嘱执行人。

换句话说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另外遗嘱执行人不仅限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可以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

民法典

第十八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遗嘱执行人有哪些权利

1、遗嘱审查权。遗嘱人要忠实执行遗嘱就必须首先掌握遗嘱中对各项处分的真实涵义以及遗嘱是否真实合法。如遗嘱人是否有遗嘱能力遗嘱是否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有无涂改、变换或隐匿等情形是否给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是否处置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等等。此外对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遗产的数量、遗产的所在地、继承的份额等问题也必须予以明确。

2、有限处分权。遗嘱执行人有权对遗嘱所涉及的全部遗产进行有效控制。如A、遗产在其他继承人手中时遗嘱执行人有要求转移占有的权利如果遗产有孽息有权代为收取B、被继承人遗留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或胎儿而被继承人又没有用遗嘱给他们留下必要的遗产份额或者被继承人遗有债务和欠交的税款时遗嘱执行人有权为他们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和用遗产替被继承人偿还债务和交纳税款C、召集主持继承人会议根据遗嘱指定的遗产分配原则或者指定的数额分割遗产D、将遗嘱中遗赠的财产数额或特定的财物交给受遗赠人等。

3、排除妨碍请求权。遗嘱执行人在执行职务时任何人(包括继承人在内)不得妨碍和干涉。继承人亦不得处分与遗嘱有关的遗产这里所谓的“继承人不得处分与遗嘱有关的遗产”是指未经清算和按遗嘱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擅自处分未经分割的遗产或者有妨害遗嘱执行人的执行职务的行为遗嘱执行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妨碍其执行遗嘱活动的人承担由于其行为而给自己和遗嘱继承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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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遗嘱执行人可以清理遗产、管理遗产以及公开遗嘱内容等。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遗嘱执行人的范围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遗嘱执行人的范围

    内容: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综上所述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那么遗嘱执行人的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063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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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执行人具有的权利包括: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清理遗产;管理遗产;诉讼代理等。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生效以后,由特定的人按照遗嘱的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行为及程序。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遗嘱没有执行多久会失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遗嘱没有执行多久会失效

    内容:遗嘱没有执行多久会失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嘱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执行的遗嘱没有执行并不会失效但如果因继承问题产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那么遗嘱没有执行多久会失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025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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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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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两年不执行就失效了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遗嘱两年不执行就失效了吗

    内容:遗嘱两年不执行就失效了吗遗嘱两年不执行不会失效。但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有纠纷不同意按遗嘱继承的需要诉讼解决时有三年的诉讼时效。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那么遗嘱两年不执行就失效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051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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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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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公证遗嘱的执行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不用担心执行的问题。
  •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自书遗嘱的遗嘱执行人资格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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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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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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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取教师资格证需要以下条件: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其中并没有对失信人员不可考取的规定,因此被执行人可以考教师资格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条件都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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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条件都有哪些

    内容: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条件都有哪些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立继承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遗嘱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是法定继承人时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也可以共同推选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继承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做遗嘱执行人则由立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那么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条件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049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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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一直没有执行会失效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遗嘱一直没有执行会失效吗

    内容: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遗嘱同其它民事行为一样对主体资格有一定的要求。法律规定的遗嘱法定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那么遗嘱一直没有执行会失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048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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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遗嘱执行人权利有清理遗产、管理遗产以及公开遗嘱内容等。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

    内容:2、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3、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继承人也是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继承人也是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4、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张旭律师
    2023.09.2015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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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执行人要多少岁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遗嘱执行人要多少岁

    内容: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换句话说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另外遗嘱执行人不仅限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可以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有哪些权利1、遗嘱审查权。遗嘱执行人有权对遗嘱所涉及的全部遗产进行有效控制。遗嘱执行人在执行职务时任何人不得妨碍和干涉。如果继承人擅自处分未经分割的遗产或者有妨害遗嘱执行人的执行职务的行为遗嘱执行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妨碍其执行遗嘱活动的人承担由于其行为而给自己和遗嘱继承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遗嘱人没有作出上述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得请求报酬。那么遗嘱执行人要多少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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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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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遗嘱执行人不执行,继承人可以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有两份公证遗嘱怎么执行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有两份公证遗嘱怎么执行

    内容:有两份公证遗嘱怎么执行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且不易发生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利于遗嘱的保管和执行。在有两份公证遗嘱的情况下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那么有两份公证遗嘱怎么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086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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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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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执行人的范围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遗嘱执行人的范围是什么

    内容:遗嘱执行人的范围是什么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那么遗嘱执行人的范围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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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15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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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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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执行人具有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等法定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 遗嘱存放在遗嘱执行人处有时间限制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遗嘱存放在遗嘱执行人处有时间限制吗

    内容:遗嘱存放在遗嘱执行人处有时间限制吗一般情况是没有的法律并未规定遗嘱存放在遗嘱执行人处有时间限制。关于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应当认为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的人以及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均不得为遗嘱执行人。换句话说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另外遗嘱执行人不仅限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可以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有哪些权利1、遗嘱审查权。遗嘱执行人有权对遗嘱所涉及的全部遗产进行有效控制。遗嘱执行人在执行职务时任何人不得妨碍和干涉。那么遗嘱存放在遗嘱执行人处有时间限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094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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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执行人制度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遗嘱执行人制度

    内容:因此笔者认为我国继承法可以对遗嘱执行人的资格作出规定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的产生方式大致有三种即遗嘱直接指定、遗嘱委托指定、受理法院指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的规定可知我国目前只有遗嘱指定这一种方式。按照该催告程序在催告期内遗嘱执行人的态度会带来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那么遗嘱执行人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021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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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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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执行人的职责主要包括:1、依法审查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2、通知继承,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4、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说明;5、遗嘱执行人的其他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 遗嘱必须有执行人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遗嘱必须有执行人吗

    内容: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那么遗嘱必须有执行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012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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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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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执行的时间一般是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且如果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应当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即确认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 遗嘱执行需继承人确认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遗嘱执行需继承人确认吗

    内容: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那么遗嘱执行需继承人确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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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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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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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人什么时候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自然人什么时候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内容: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主要职责1.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2.保管各类遗产3.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4.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5.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那么自然人什么时候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048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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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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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904评论
  • 一起房产过户执行的案件,仅用两周的时间为客户全程办理完毕,省去了资格审查,顺利过户,专业的人要办专业的事,为客户赢得最大利益。如过你也有同样的问题,可以咨询我,问你答疑解惑,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林艳英 349评论
  • 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判决包括调解书、支付令。

    姚平 947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4评论
  • 私下签的和解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吗?#债权债务律师

    王熙 652评论
  • 执行案件怎么解决更好呢?

    王熙 920评论
  • 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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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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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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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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