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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2021事实婚姻的条件是怎样的

段建国律师2021.12.07169人阅读
导读:

具备以下条件才是事实婚姻: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2021事实婚姻的条件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具备以下条件才是事实婚姻: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2021事实婚姻的条件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具备以下条件才是事实婚姻: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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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男女结婚条件是怎样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2021男女结婚条件是怎样的

    内容:男女结婚条件有哪些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6、双方自愿结婚。那么2021男女结婚条件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0716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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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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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定事实婚姻的方式如下:一般来说,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且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奶奶2月1日之前的,认定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不合法的,合法的婚姻关系必须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进行了结婚登记之后才是合法夫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 应该怎样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应该怎样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

    内容:没有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需要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办理。如果你经过以上对比检查认定你们确实是合法夫妻关系并且在婚姻登记机关确有备案那么恭喜你你具备了申请协议离婚的首要条件。协议离婚必须是你和他双方都同意办理才行只是你一方的意愿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由其监护人担任。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认定无效。那么应该怎样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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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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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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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怎样分割财产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事实婚姻怎样分割财产

    内容:事实婚姻怎样分割财产事实婚姻由男女双方协商分割财产在事实婚姻期间属于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是属于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属于方个人财产的不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零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那么事实婚姻怎样分割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818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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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怎样检查是否符合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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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应怎样检查是否符合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

    内容:只有a种的情况才能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没有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需要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办理。如果你经过以上对比检查认定你们确实是合法夫妻关系并且在婚姻登记机关确有备案那么恭喜你你具备了申请协议离婚的首要条件。协议离婚必须是你和他双方都同意办理才行只是你一方的意愿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应怎样检查是否符合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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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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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怎样起诉离婚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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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怎样起诉离婚

    内容:一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怎样起诉离婚事实婚姻解除婚姻关系的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起诉人可以提供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事实婚姻关系。二事实婚姻怎样分割财产事实婚姻由男女双方协商分割财产在事实婚姻期间属于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是属于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怎样起诉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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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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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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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确认符合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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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怎样确认符合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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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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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是怎样的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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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是怎样的

    内容: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男方姓名:______出生年月:______民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女方姓名:______出生年月:______民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事实婚姻关系,并生有子女______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六、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那么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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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婚姻法结婚条件是怎样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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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最新婚姻法结婚条件是怎样

    内容:法律对结婚年龄进行规定,也是许多国家立法上的通例,法定婚龄的确定,均受两个因素的影响。最新的婚姻法中对结婚时的彩礼情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彩礼的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准确的规定,具体数额的多少应当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来认定,而如果支付了彩礼的情况下没有结婚,是否需要退还也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规定,在法律上对彩礼的归还是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退还的。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那么最新婚姻法结婚条件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514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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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条件下未婚同居形成事实婚姻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什么条件下未婚同居形成事实婚姻

    内容:什么情况下未婚同居形成事实婚姻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而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那么什么条件下未婚同居形成事实婚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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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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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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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律师您好! 本人在国外,关于离婚案宣判后父母出资债权维权想咨询 北京离婚案件男方父母与女方购房出资纠纷,女方为离婚原告,男方为离婚被告 案外利害关系人男方父母。离婚案诉讼背景:当事人双方于2010年初结婚,2012年,在原被告多次恳求被告父母将唯一住房出售在北京购置房屋,并口头承诺二老搬到北京共同居住,待原被告资金宽裕再重新购置房屋偿还,被告父母有条件同意出售唯一住房筹集xxx万元全款支付房款xxx余万元,其中xxx万元由男方父亲直接转账前房东。2016年,女方起诉离婚,对被告父母出资真实性认可,但主张其为自愿赠与,离婚一审判决女方胜诉,二审判决中被告补充提供女方承认偿还的录音证据,二审线上开庭时未被允许展示。2021年x月二审判决房屋所有权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婚房按照评估价平均分配,男方给与补偿款xxx余万元。其中对被告父母xxx万元二审法院界定为涉及案外权益人父母债权要求另行起诉。期间,2018年关于父母出资债权被告父母曾经发起对原被告诉讼,后考虑到老人诉讼负累,希望通过婚姻案一并解决,又撤回被告父母对原被告的诉讼。需咨询问题(1)结合现有证据,申请诉状,重新发起父母债权纠纷诉讼胜诉的把握,风险点(2)是否有其他救济渠道中止拍卖或对拍卖设置阻碍直到父母出资权益主张有结果一并处理
    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 怎样提出诉讼离婚,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怎样提出诉讼离婚,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③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那么怎样提出诉讼离婚,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132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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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的条件和要走的法律流程是怎样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离婚的条件和要走的法律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离婚的条件和要走的法律流程是怎样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协议离婚的条件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没有经过民政局登记的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需要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办理。2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3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以及如何分割不能协议一致民政局也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还是要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那么离婚的条件和要走的法律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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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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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通常是以1994年2月1日为时间界限,在此之前形成的,则可以按照事实婚姻进行处理,但要是之后形成的话,那么就只能按照非法同居进行处理了。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2021结婚的条件是怎样的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2021结婚的条件是怎样的

    内容: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民法典》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一般规定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那么2021结婚的条件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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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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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2021事实婚姻的条件是怎样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2021事实婚姻的条件是怎样的

    内容:具备以下条件才是事实婚姻: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2021事实婚姻的条件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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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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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内容: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的成立有个构成要件1、是以夫妻名义。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那么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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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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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怎样办离婚手续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怎样办离婚手续

    内容:一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怎样办离婚手续事实婚姻关系由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没有结婚证所以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二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1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据此重婚应当包括两种情形。从客体上讲重婚罪侵犯的是一夫一妻制。3在主体上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包括有配偶的人没有配偶的人。在主观方面重婚罪只能是直接故意如果行为人不知道他人已经结婚则不宜认定为重婚罪。那么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怎样办离婚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1428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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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才能成功和平离婚?婚姻经营从来都不是单向的,人性的复杂也决定了,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对方不同意离,那怎么去说服另外一方呢?1、分析原因对症下药。2、打感情牌。3、确定谈判策略。4、请第三方(律师)调解
    元甲婚姻家事 303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417评论
  • 用法律之武器,帮助当事人维护了婚姻中的权益!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生活如此,婚姻亦如此。但我们要怀有一颗积极乐观的态度,一切向前看!北京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姚平 514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301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249评论
  •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804评论
  • 没领证怎么离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也不需要走法律规定的离婚手续。想要"离婚",直接分开就可以了。如果涉及到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有纠纷,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同居析产。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条件在一起的,构成事实婚姻,可以先补领结婚证再离婚,或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
    姚平 523评论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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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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