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福建省关于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张芸律师2021.12.15319人阅读
导读: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处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38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发布后,各地都能结合当地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事求是地对本次清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取得了成效。各地不得擅开免除处罚的口子,借清查处理的机会违法批地,违者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福建省关于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处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38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发布后,各地都能结合当地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事求是地对本次清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取得了成效。各地不得擅开免除处罚的口子,借清查处理的机会违法批地,违者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关于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福建省关于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处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1997】38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发布后,各地都能结合当地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事求是地对本次清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取得了成效。但《若干规定》在执行过程中也发现有的问题规定不够明确,有的问题未作规定,为保证清查处理工作质量,巩固清查工作的成果。现就《若干规定》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关于土地违法案件免除处罚的范围

按《若干规定》第(二)5、10项规定,这次清查处理对以下二类违法用地免除处罚:

1、列入国家计划并已建成的水利、交通、能源、教育、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国有特困企业非法用地。“列入国家计划”的建设项目是指列入县级以上计划主管部门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已建成”项目包括1997年3月31日前已经在建的项目,1997年3月31日之前土地占而未用的项目不属此列;“水利、交通、能源、教育、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国有特困企业”由地市经济主管部门认定,省属国有特困企业由省经贸委认定。

2、农村居民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凡符合用地条件和村镇规划,一户只建一处住宅,且不超过规定用地面积标准,以及少批多占耕地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非耕地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

除以上二类违法用地案件外,其余项目的违法用地原则上都要立案查处。各地不得擅开免除处罚的口子,借清查处理的机会违法批地,违者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关于农村居民建住宅超出批准用地面积问题的处理

1、农村居民建住宅,超占部分用地面积凡耕地超占在60平方米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或总占地面积在180平方米以下、非耕地超占在100平方米以下或总占地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采取逐年收取用地租金的办法进行处理。超过该标准的,对超占部分用地上的建筑物,原则上应予拆除或没收,土地收回集体。

2、用地租金应按照“多占多缴”的原则,按20平方米一档,采取超额累进的办法进行逐年计收,超额累进具体计收办法由地区行署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规定。农村居民超标准占地建住宅,各地不得对超占部分用地实行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办法进行处理。

3、各地应结合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对超占部分用地面积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卡、土地证书上注记:超占部分用地实行有偿使用,逐年收取租金,其超占部分用地上的建筑物,今后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时,一律不予补偿。

三、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问题的处理

1、房屋所有人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将按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房屋出租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应责令限期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登记等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交缴土地使用权租金。逾期不办理登记的,没收其租金收入。

2、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的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按“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的会计科目入帐。

3、划拨土地使用权租金的收取标准,按当地城镇土地分等定级的情况和土地的实际用途,由地区行署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关于欠缴土地税(费)问题的处理

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欠缴征地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款项的,参照《若干规定》第(七)29项规定进行清理。

五、关于重新办理用地手续的问题

凡未批先用、少批多占土地的违法用地项目,经清查处理后,准予依法重新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照省土地管理局闽土建【1997】10号《关于建设项目经清查处理准予依法重新办理用地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办理。各地在报批用地时,除提供规定的文件外,还应附具《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理)决定书》和《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理)执行情况记录表》;在《申请准予依法重新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审批表》“清地处理结果栏”中,应说明行政处罚(理)执行情况。

六、关于违法用地的处罚标准问题

对违法用地的罚款,不得超过法定的15元/平方米限额,在此限额内,各地(市)已规定具体处罚标准的,可按已有的规定标准执行;未规定具体处罚标准的,按下列标准执行:1、商业、金融、旅游、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用地,建筑容积率小于1的(不包括本数),耕地处罚不得低于2元/平方米,非耕地处罚不得低于1元/平方米;建筑容积率大于1又小于2的(包括本数),耕地处罚不得低于4元/平方米,非耕地处罚不得低于2元/平方米;建筑容积率大于2的(不包括本数),耕地处罚不得低于6元/平方米,非耕地处罚不得低于3元/平方米。2、工业和其它项目用地,耕地处罚不得低于1元/平方米,非耕地处罚不得低于0.5元/平方米。

省土地局在受理补办用地手续的报件时,应对土地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发现报件内容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要依法退回重新处理,或按照《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撤销原处罚决定,并直接作出处罚(理)决定。否则,不得予以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在补办用地审批手续时,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禁各部门对同一建设项目用地的违法行为进行多次处罚。各地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处理补办工作,原则上应于1998年4月15日完成。

以上规定,各地要认真执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16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1评论
  •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北京法律咨询 551评论
  • 为什么相爱容易却相处不易?为什么婚姻坎坷、感情不顺?如何正确处理婆媳关系? 如何更好地教育子女?9月23日9:00,优天赋讲座现场给你答案!人际关系中,懂比爱更重要!一场讲座,教你破译生命密码、看懂人生说明书!

    北京法律咨询 166评论
  • 央企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届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处理.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621评论
  • 借钱不还报警了警察会怎么处理? 1、欠钱不还的报警警察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受理的,毕竟这是属于民事方面的纠纷,并不会属于刑事犯罪。只是说如果已经获得生效判决,在申请执行阶段存在着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按照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处理。 2、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钱不还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警方不会立案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 3、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 4、当事人报警的,警察一般只会做调解处理。如果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09评论
  •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521评论
  • 杨一凡律师

    杨一凡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5.0分 服务: 2人 好评: 724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王学瑞律师

    王学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5.0分 服务: 77人 好评: 541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郭铭芝律师

    郭铭芝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5.0分 服务: 64人 好评: 866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林艳英律师

    林艳英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5.0分 服务: 343人 好评: 437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婚姻家庭

    5.0分 服务: 1人 好评: 31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张芸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9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