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北京首例业主索要公共车库收益案开庭

任冰峰律师2021.12.30573人阅读
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 9月19日上午九时,业主陈女士状告小区物业及开发商,索要公共车库收益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据悉,本案是朝阳法院物权法实施后,受理的首例业主索要公共车库收益的案件。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金致达公司支付自2003年1月至2007年11月,因占用原告公摊面积从事车库出租所产生的收益24000元;要求二被告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支付自2007年11月至2008年9月30日间一个车位的出租收益。”盛昌鑫鼎物业公司则表示,他们是受金致达公司委托来管理车库。该公司表示,车库是归金致达公司所有,并非业主所有。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北京首例业主索要公共车库收益案开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国法院网讯 9月19日上午九时,业主陈女士状告小区物业及开发商,索要公共车库收益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据悉,本案是朝阳法院物权法实施后,受理的首例业主索要公共车库收益的案件。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金致达公司支付自2003年1月至2007年11月,因占用原告公摊面积从事车库出租所产生的收益24000元;要求二被告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支付自2007年11月至2008年9月30日间一个车位的出租收益。”盛昌鑫鼎物业公司则表示,他们是受金致达公司委托来管理车库。该公司表示,车库是归金致达公司所有,并非业主所有。关于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北京首例业主索要公共车库收益案开庭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国法院网讯 9月19日上午九时,业主陈女士状告小区物业及开发商,索要公共车库收益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据悉,本案是朝阳法院物权法实施后,受理的首例业主索要公共车库收益的案件。

原告诉称,2001年12月3日,原告和被告北京金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购买了该公司出售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南大街19号嘉润花园C座某号房屋一套。合同约定,C座楼下一层上水、下水、燃气、供电、通风管线设备层为公摊面积。2003年1月,原告入住后发现二被告将地下一层、二层用于车库向业主出售或出租(月租金400元)。原告曾和二被告就此事协商,但未达成一致。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金致达公司支付自2003年1月至2007年11月,因占用原告公摊面积从事车库出租所产生的收益24000元;要求二被告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支付自2007年11月至2008年9月30日间一个车位的出租收益。

法庭上,金致达房地产公司的代理人表示,C座地下车库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就登记在该公司名下。车库面积并未被计入陈女士购买的公摊面积之内,合同中约定的属于公摊面积的设备间部分,只是零散地分布在地下一、二层车库范围内。该代理人承认,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对于地下车库面积的所有权没有明确约定。但业主的公摊面积,是测绘部门根据分摊原则进行测绘得出的,作为开发商他们也无法计算公摊面积。“以前,因为分摊面积问题业主和开发商纠纷不少,因此在这方面我们也比较谨慎,并没有超出政府允许的范围。”

盛昌鑫鼎物业公司则表示,他们是受金致达公司委托来管理车库。该公司表示,车库是归金致达公司所有,并非业主所有。

案件审理中,双方告围绕地下室一层是否为业主公摊、公摊面积是否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被告是否有权对车位进行处分等焦点问题进行举证并展开辩论。

因双方分歧较大,法院调解未成,该案将于下周作出判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物业公司擅自利用公共区域所获收益分配问题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物业公司擅自利用公共区域所获收益分配问题

    内容: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公共区域开展经营活动所获收益,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扣除合理成本后予以返还。2014年9月10日,某某业委会提起本案诉讼,要求某某物业公司返还公共收益814395元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物业公司擅自利用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性活动,业委会请求物业公司将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收益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用途,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公司对成本的支出及其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那么物业公司擅自利用公共区域所获收益分配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810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小区业主能在公共绿地种菜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小区业主能在公共绿地种菜吗?

    内容:对此,《民法典》中对小区绿地种菜有明确说法,建筑区域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小区业主不能擅自开荒种地,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但部分业主对王某种菜的行为表示不满,认为房地产开发商在建造小区时留有公共绿地是为了给业主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而王某种菜时喷洒的农药和化肥十分呛鼻,影响了小区整体的居住环境,侵犯了其他业主对公共绿地共有的权利,《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小区绿地属于公共区域,但有些业主竟然将小区绿地占为私有,开垦种菜。

    许瑞林律师
    2023.07.1146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如果不是免费的公共,物业有权利收缴停车费。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公共收益约定”有异议 业主状告业委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公共收益约定”有异议 业主状告业委会

    内容:小区业主对业委会公共收益经费使用有异议,业委会被业主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顾先生等4名业主状告华通公寓业委会撤销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分别对4名业主要求业委会撤销华通公寓收益约定和公布2006-2007年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明细账目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是上海市首例小区业主状告业委会的纠纷案件。华通公寓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华通公寓公共收益情况约定》,是涉及全体业主权益的事项,应当先征询业主意再经业主大会讨论后通过。那么“公共收益约定”有异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880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北京首例业主索要公共车库收益案开庭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北京首例业主索要公共车库收益案开庭

    内容:中国法院网讯 9月19日上午九时,业主陈女士状告小区物业及开发商,索要公共车库收益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据悉,本案是朝阳法院物权法实施后,受理的首例业主索要公共车库收益的案件。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金致达公司支付自2003年1月至2007年11月,因占用原告公摊面积从事车库出租所产生的收益24000元;要求二被告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支付自2007年11月至2008年9月30日间一个车位的出租收益。”盛昌鑫鼎物业公司则表示,他们是受金致达公司委托来管理车库。该公司表示,车库是归金致达公司所有,并非业主所有。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北京首例业主索要公共车库收益案开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3057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公共收益约定”有异议 上海4业主状告业委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公共收益约定”有异议 上海4业主状告业委会

    内容: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顾先生等4名业主状告华通公寓业委会撤销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分别对4名业主要求业委会撤销华通公寓收益约定和公布2006-2007年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明细账目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是上海市首例小区业主状告业委会的纠纷案件。业主对业委会的决定,享有监督权。华通公寓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华通公寓公共收益情况约定》,是涉及全体业主权益的事项,应当先征询业主意再经业主大会讨论后通过。那么“公共收益约定”有异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3086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你好,可以的,你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二百九十三条 【相邻建筑物通风、采光、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二百九十四条 【相邻不动产之间不得排放、施放污染物】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 小区会所经营收益归谁所有?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小区会所经营收益归谁所有?

    内容:■ 楼房房顶的花园产权归属■ 开发商避建公厕 小区公厕是否必要■ 能否把车辆停在小区公共道路上■ 车库能否卖给非小区业主那么小区会所经营收益归谁所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3097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物权法:小区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物权法:小区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内容:因小区内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以及停放在小区内道路上车位收费问题而引发的纠纷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对此,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对于在小区共有道路上停放汽车,并收取相关费用的现象,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尹田指出,法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业主共有。那么物权法:小区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3047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2019反家暴法施行,北京法院签署人身保护令首例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2019反家暴法施行,北京法院签署人身保护令首例

    内容: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北京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61岁的谷女士1982年经人撮合与邻村的赵某相识,同年底登记结婚。伤情有所好转后,谷女士于12月25日愤然提出离婚,并于2017年2月29日,向房山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裁定签署保护令在法院的审查过程中,谷女士提交了受伤时的照片、诊断证明、医疗票据等证据。法院依法采信了谷女士提交的证据,对赵某实施暴力的事实进行了认定。此为反家暴法实施后,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龙珊律师
    2022.03.2215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物业管理公司应对立体停车库进行停车管理,派专人看管,并有义务提示小区业主,及告知业主若非车场专业操作人员不得私自触碰任何停车设备按钮。同时,夏某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停车管理协议,也按协议交纳了停车费。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对车辆所停放的停车库尽到管理职责,保证由专人进行停车操作。因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严,未能及时有效阻止非专业人员对立体停车库设备进行操作,致使夏某的车辆损坏,故物业管理公司对车辆损坏存在一定过错,应对夏某承担违约责任。但同时,该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车辆受损,因此,可酌情支持夏某的部分请求。
  • 民法典公共收益如何分配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法典公共收益如何分配

    内容:民法典公共收益如何分配1、物业服务公司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取得收益的扣除合理的费用后取得的收益由业主共有。那么民法典公共收益如何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059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2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车库限高不达标碰伤业主 被判赔偿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车库限高不达标碰伤业主 被判赔偿

    内容: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小区开发商赔偿刘先生经济损失36718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小区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05年10月22日晚,刘先生在地下车库停车后下车时,头部不慎撞在车位右上方排风管道裸露在外的角铁支架上,顿时鲜血直流,经诊断为头皮外伤。鉴于刘先生的伤势,医院建议休息病假2个月。刘先生找到物业公司索赔未果,将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一并告到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医药费2000元、误工费40000元及精神损失费5000元。法院认为,在此次纠纷中,小区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应合理赔偿刘先生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那么车库限高不达标碰伤业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859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您具体要咨询什么问题?
  • 住宅小区电梯广告收益业主也应有份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住宅小区电梯广告收益业主也应有份

    内容:记者日前在广西南宁市的一些住宅小区采访了解到,大多数业主都认为电梯广告应该是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的,自己既不清楚广告收益的去向,也不清楚是否有关于收益分配的相关法规。少数物业公司则贴出告示,告知业主物业公司因运营成本高,故在电梯内做广告创收,望能理解。还有一些物业公司表示,他们将电梯广告所得的收入作为部分物业费或专项维修资金。南宁市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春说,根据物权法72条和73条的有关规定,小区建设区规划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利用小区公共设施打广告所产生的收益也应当为业主共同享有。那么住宅小区电梯广告收益业主也应有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3029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民法典哪些属于小区业主公共收益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民法典哪些属于小区业主公共收益

    内容:在住进了小区之后,业主可以对小区的基本公共收益进行了解,这个收益一般都是存放在物业处的,遇到一些事情的时候就可以用这笔钱了,那么民法典哪些属于小区业主公共收益呢,大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王熙律师
    2021.11.0352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不满占用公共场所 业主怒砸玻璃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不满占用公共场所 业主怒砸玻璃

    内容:徐女士给快报热线85100000来电:我是文晖路润和紫庭花园的业主,小区这几天一直在讨论开发商在地下车库建餐厅的事,都差点打起来了。双方激辩采光井归谁去年4月,开发商对采光井进行装修,打算开办员工餐厅,由于业主反对而作罢。今年10月19日,开发商再次派人整修,这次对外称是要“改建成员工休闲区”。业主们以为又要建餐厅,再次要求开发商停止装修。开发商则委托物业答复称: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采光井的产权属于开发商,不归全体业主所有。那么不满占用公共场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830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谁来监督业主委员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谁来监督业主委员会

    内容:”业委会权力集中《北京市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或相关利益的经营活动。业委会具有代替业主行使监督物管公司权,尤其是目前已明确小区公共部分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业委会手中掌握了一定的收入支配权。因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规定,认为有必要变更业委会委员的,只要有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委会就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由临时会议作出决定。那么谁来监督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3043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物业管理处:希望业主为小区 公共问题出谋划策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物业管理处:希望业主为小区 公共问题出谋划策

    内容:据小区的管理处主任潘主任介绍,他也是近两年才来该小区的,小区的车库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管理处只负责维护现有的物业,业主的责怪他们不好怎么说,但他们已在积极地找发展商,只是暂时找不到。关于网上争论的事情他也不好怎么表达,但管理处是拥护现在的业委会的,毕竟他们是在政府那边备了案的,政府如果没有出面,他们也安于现状,但还是希望小区早点安静下来,让大家都为小区的车库和公共问题出谋划策。据物业监管科的负责人介绍,业委会的选举是业主自身的行为,而且费力费钱费时间,当时该小区业委会的选举是与会者达到规定比例选举出来的,政府部门也到场监管,它就是有效的。那么物业管理处:希望业主为小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842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如果没有遇到对的人,及时止损或许也是一种幸福。调解离婚,帮助当事人获得孩子抚养权,每月15000元抚养费、2套北京房产和一个车库、北京豪车以及相关财产,调解比判决的结果还要好!
    元甲婚姻家事 874评论
  •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370评论
  •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480评论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介绍

    北京法律咨询 130评论
  •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北京法律咨询 150评论
  • 一楼业主要交电梯费吗?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电梯就属于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为全体业主共有。这也就意味着,全体业主都有维护电梯的义务,即使住在一楼,也不能以“不坐电梯”“基本不使用”为由拒付电梯费。 在实践中,电梯费的分摊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按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其分摊费用;一种是业主集体对电梯费分摊、计收进行约定,按约定收取。

    郭铭芝 25评论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专业是维护客户的强大基础!委托人施工后多次向对方索要工程款,对方迟迟不予支付。天用律师运用专业能力获得胜诉!成功收回工程款近百万元!

    北京法律咨询 925评论
  • 张旭律师

    张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5.0分 服务: 1462人 好评: 175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崔玉君律师

    崔玉君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5.0分 服务: 1202人 好评: 113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李楠楠律师

    李楠楠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交通事故

    5.0分 服务: 1400人 好评: 804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郭铭芝律师

    郭铭芝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5.0分 服务: 64人 好评: 343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杨一凡律师

    杨一凡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5.0分 服务: 2人 好评: 353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任冰峰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9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