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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本案是抢劫未遂还是绑架预备?

王熙律师2022.01.18507人阅读
导读:

曹某、马某二人预谋绑架他们单位前任厂长正在上学的儿子以便勒索钱财。第一种意见认为二被告为绑架他人准备作案工具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出租车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被害人向路人求救劫车未逞属犯罪未遂。二被告人抢劫出租车的行为是绑架勒索的预备行为是犯一罪其行为又触犯了他罪名的行为属于牵连犯。被告人为了绑架他人准备工具而实施了劫持汽车的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即被抓获其绑架行为尚未实施而被迫停留在预备阶段。所以本案嫌疑人构成抢劫的未遂。

曹某、马某二人预谋绑架他们单位前任厂长正在上学的儿子以便勒索钱财。第一种意见认为二被告为绑架他人准备作案工具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出租车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被害人向路人求救劫车未逞属犯罪未遂。二被告人抢劫出租车的行为是绑架勒索的预备行为是犯一罪其行为又触犯了他罪名的行为属于牵连犯。被告人为了绑架他人准备工具而实施了劫持汽车的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即被抓获其绑架行为尚未实施而被迫停留在预备阶段。所以本案嫌疑人构成抢劫的未遂。关于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本案是抢劫未遂还是绑架预备?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曹某、马某二人预谋绑架他们单位前任厂长正在上学的儿子以便勒索钱财。二人通过密谋决定由曹某租一辆女司机开的出租车曹在约定的地点下车由马某接应。第二天早上曹某携带绳子、胶带、匕首等作案工具搭租李某女驾驶的出租车。当车行至二人约定的地点时曹某提出下车方便。马某乘机来到车旁。曹某威胁李某说我们要借用你的车你老实点办完事后车还是你的否则我扎死你。此时当地几个瓜农途经此地李某急忙下车求救曹、马二人遂被瓜农扭送至公安机关。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无异议但对于二被告人构成何罪出现意见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二被告为绑架他人准备作案工具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出租车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被害人向路人求救劫车未逞属犯罪未遂。二被告人抢劫出租车的行为是绑架勒索的预备行为是犯一罪其行为又触犯了他罪名的行为属于牵连犯。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预谋并实施劫持一辆出租车目的是为绑架勒索他人而准备作案工具待作案后再将车交还给车主其主观上并非要非法占有该车其行为符合劫持汽车罪的构成要件应对二被告人定劫持罪。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是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劫持汽车罪。虽然劫持小型出租汽车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一种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劫持汽车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汽车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汽车的运输安全犯罪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汽车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汽车的行为。其与抢劫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目的不同抢劫罪的行为人抢劫汽车目的是把汽车作为财物而非法占有而劫持汽车罪的行为人劫持汽车不是为了非法占有该车而是欲利用劫持的汽车达到其他的犯罪目的。

二是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想象竞合犯而非牵连犯。被告人为了绑架他人准备工具而实施了劫持汽车的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即被抓获其绑架行为尚未实施而被迫停留在预备阶段。这一劫车行为具有双重性质触犯了两个罪名即对于绑架勒索罪而言构成预备犯而对于劫持汽车罪而言又构成未遂犯。这种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这个行为又同时触犯了两个以上的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而非牵连犯。所以本案嫌疑人构成抢劫的未遂。郭国斌李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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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刑罚上来看,绑架罪必然是比抢劫罪更严重的。构成绑架罪的,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绑架罪是否存在犯罪中止与未遂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绑架罪是否存在犯罪中止与未遂

    内容:对于绑架罪是否存在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问题刑法学界的一般通说认为绑架犯罪是行为犯一经实施即构成既遂不存在中止和未遂现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释放被害人的应认定犯罪中止。绑架犯罪有行为犯的特征但也有继续犯的特点。若行为人误以为其行为败露而放弃了继续犯罪应认定为未遂。案例1沈伟绑架案。次日沈伟在其家属的规劝下放弃了以婴儿勒索雇主钱财的想法并于当日中午将李昱麟送回家中。后沈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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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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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根据你的描述,抢劫未遂,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预备犯罪和犯罪预备有什么区别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预备犯罪和犯罪预备有什么区别

    内容:但如果为盗窃去购买钳子等作案工具为抢劫去购买枪支、刀具或踩点等显然是在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属于犯罪预备。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主要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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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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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本案是抢劫未遂还是绑架预备?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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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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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依法巧辩护,抢劫罪辩成盗窃罪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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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律师依法巧辩护,抢劫罪辩成盗窃罪

    内容:办案思路及心得周金树接受本案被告人龙文某家属的委托,担任龙文某的辩护人,经过庭审依法辩护,周律师的辩护意见终被合议庭采纳。因此,被告人龙文某的性质应与龙金某区别对待,其行为只构成共同盗窃罪,应根据罪责自负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依法对其定罪量刑。为此,恳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上述实情,依法对被告人龙文某以盗窃罪未遂从轻判处。裁判结果本案经合议庭慎重合议,采纳周金树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龙文某被认定为盗窃罪,而龙金某则被认定为抢劫罪。该判决是正确的,也是公正的,周律师只是依法维护了当事人本应享有的合法权益。那么律师依法巧辩护,抢劫罪辩成盗窃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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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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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分析犯罪预备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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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如何分析犯罪预备

    内容:(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因为这两种犯罪集团是刑法分则直接禁止的犯罪行为。如果为了实施杀人犯罪这就是杀人的预备行为如果为了实施抢劫就是的一个抢劫的预备行为因此主观意图对行为的性质具有很大的主导作用。另外就是一个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的预备行为取决于支配行为的犯罪意思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行为人为了犯强奸罪而实施了预备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开始实施暴力、胁迫的强奸行为。假如行为人已经着手抢劫、强奸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既遂的是犯罪未遂不是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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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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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犯罪未遂还是犯罪预备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是犯罪未遂还是犯罪预备

    内容:刘法官我认为上述二被告人的行为应该界定为犯罪未遂形态。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张法官我同意刘法官对本案焦点问题的归纳但对于本案中两被告人的行为我认为应当界定为犯罪预备形态。根据刑法规定所谓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在性质上还应属于为犯罪实行创造条件阶段即犯罪的预备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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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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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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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内容:为了使犯罪获得成功达到犯罪目的逃避惩罚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准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态也应如此如抢劫罪(未遂)、抢劫罪(中止)。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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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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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递小哥蒙面持刀抢劫,抢劫未遂该如何处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快递小哥蒙面持刀抢劫,抢劫未遂该如何处理

    内容:三、抢劫罪立案标准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快递小哥蒙面持刀抢劫,抢劫未遂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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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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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为人犯抢劫罪未遂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有入户抢劫等情形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是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阶段有未遂吗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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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阶段有未遂吗

    内容: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因为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而未遂相反。依照刑法第23条规定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因素导致没有达成犯罪目的。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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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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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分别是什么意思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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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分别是什么意思

    内容:二、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怎么区分相同的是三者都是犯罪过程中的形态。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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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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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网聊谋划抢劫 构成犯罪预备获刑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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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男子网聊谋划抢劫 构成犯罪预备获刑

    内容:当天下午无业男子黄某就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当场查获预备作案的手套、胶带等犯罪工具。到案后黄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黄某与他人预谋实施抢劫并为此事准备刀具等工具虽然由于客观原因尚未实施但他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预备犯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定罪处罚。日前检察机关以抢劫(预备)罪对黄某提起公诉。同时鉴于黄某认罪悔罪主动供述等情节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一千元。本案中的黄某为抢劫的目的准备犯罪工具虽被及时抓获未实施犯罪但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属犯罪预备行为应当受到刑罚。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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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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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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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

    内容:对于犯罪未遂的论述有各种说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预备是着手实施前的阶段而犯罪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施但是因为其他外界原因没得逞比如想盗窃因为有人巡逻没偷成比如想抢劫因为遭到反抗没抢到钱但是行为实施时已经构成犯罪只是没有得到财物而已。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主要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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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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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怎么样的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怎么样的

    内容:犯罪未遂是已经发生动作的过程但没有达到犯罪的目标或部分目标。本案丁某的行为是已经着手实行强奸妇女的行为。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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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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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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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未遂、预备、中止状态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转化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犯罪未遂、预备、中止状态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转化

    内容:犯罪未遂、预备、中止状态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转化在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中对于先前行为的犯罪既遂的转化没有什么异议。犯罪未遂尽管是一种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但毕竟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了犯罪行为对客体产生的实际损害或损害的严重威胁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才没有完成犯罪。所以犯罪未遂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转化型抢劫罪实际上是一个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与一个抢劫罪基于刑事政策及处刑定罪之方便而将其规定为一个抢劫罪而不予以处罚。②刑法269条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应当理解为不包括预备行为。

    于海明律师
    2022.01.1815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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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的区别_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含义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的区别_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含义是什么

    内容: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犯罪中止预备未遂是犯罪吗犯罪中止、预备、未遂的,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冯清琴律师
    2022.05.0744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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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
    周春花 351评论
  • 本案历经六个诉讼程序,终于拿到了想要的结果👏👏维权有成本,预防很重要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37评论
  • 婚姻家事律师不是只办理离婚纠纷,本案中帮助当事人化解情感危机,挽救了一段婚姻,夫妻双方解开心结、破镜重圆,守护了孩子完整的家与爱!

    元甲婚姻家事 433评论
  • 本案几个亮点被吴律师实现了👍 1.未约定利息,按照4倍LPR支持 2.配偶代还部分借款,视为债务追认,共同偿还 3.律师费和诉讼费全部由对方承担

    吴梦云 77评论
  • 本案涉及层层抵债,如走诉讼极有可能败诉。吴律师经过多方斡旋,最终以和解结案,当事人成功办理手续,且拿到了房产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40评论
  • 【天用案例】以恋爱的名义借钱千万注意!别被骗财又骗色!有人说“你的宽容就是对方放纵的理由”,上次的借款还没有还一分钱,随后,一次又一次的借钱理由向小丽扑面而来,微信支付、支付宝转账等多笔记录,合计有20多万元。为了所谓的“面子”,小丽内心也很挣扎,但还是不得不借给小李钱,但每每提及还钱的时间,小李都是一堆借口,“过几天就还给你、生意赚钱了肯定还你、等我出差回来就还钱......” 这些搪塞的理由小丽都听了无数遍,碰到小李这种近似耍无赖的行为,她虽然气急败坏,但也是无计可施。频繁的争吵和小李的言而无信,让小丽失望透顶,两人的感情也逐渐走向分手的边缘。 有一天下班后,小丽给小李发微信,忽然发现信息发不过去,显示自己已不是对方好友!小丽心里咯噔一下,她顿时感觉不妙,赶紧拨打了电话,那头却传来“您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的声音。 这时,小丽顿时原地慌乱,那个曾经口口声声说要陪伴自己一辈子的人,居然借完钱就“失踪了”!自己难道真的是被骗了吗?她感到沮丧和绝望,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无法解脱的困境,这事也不敢向父母和朋友诉说,只有独自默默忍受。 电话打了半个月,仍然是无法接通。小丽感到非常无助,内心痛苦至极,一方面觉得自己感情受骗,另一方面她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 难道这借出去的20万元真的要打水漂?怎么才能找到对方要回钱呢?在痛苦的挣扎中,小丽没有放弃,她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随后委托北京天用律所帮助要回借款。 天用律所专案组核实事实、分析案情后,出具了“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并立即开展行动。本案是一起因分手而引起的借贷纠纷,虽然对方给打了欠条,但一直拖延支付借款。天用律师以联系到对方父亲作为突破口,仅用3个月,成功和解、案结事了,帮助当事人成功收回欠款! 当事人对天用律所专业实力和高效办案非常认可,赠送了锦旗表达感谢!

    邢颖 520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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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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