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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投毒后报警是否成立犯罪中止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1.18982人阅读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关于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投毒后报警是否成立犯罪中止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投完毒后报警的不会构成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既遂但构成自首要依据造成的危害后果给予相应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

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

2、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

3、中止的客观性。

4、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否则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没有发生任何犯罪结果而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

1、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投放毒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该种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己威胁到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所谓毒物是指含有毒质的有机物或者无机物如砒霜、敌敌畏、氰化钾、西梅脱、1059剧毒农药等。鸦片、大麻、吗啡等虽然也是毒物但不包括在投毒罪的毒物之中。投放毒物的场所很多。为了毒害群众有的在公用的自来水池、水渠、水井、公共食堂的水缸、饭锅以及公共食品中投毒为了毒害牲畜有的在牧场的饮水池和牲畜饲料中投毒为了毒害家禽有的在饲料中投毒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所谓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投毒的动机可以是各种各样但不同的动机并不影响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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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犯罪中止?中止犯是否负刑事责任?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什么是犯罪中止?中止犯是否负刑事责任?

    内容: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必须符合以下特征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如果犯罪已经得逞则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是指犯罪分子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主动放弃犯罪意图停止着手实施犯罪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放弃继续犯罪中止犯罪行为。放弃犯罪是出于行为人的自由意志而非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引起犯罪中止的不同动机反映了犯罪人悔悟程度的差别但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翁玉素律师
    2022.01.1846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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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

    内容:即使事后行为人积极采取措施救助被害人的也不成立犯罪中止。虽然存在客观障碍但行为人没有认识到而自愿中止犯罪的成立犯罪中止行为人认识到了客观障碍但同时认为该客观障碍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而是由于其他原因放弃犯罪的也应认定为是成立犯罪中止。即使甲投放的毒药没有达到致死量不送往医院也不会死亡甲也成立犯罪中止。即使并非警车而是救护车丙也不是犯罪中止。c担心日后被告发、抓捕的停止下来的成立犯罪中止。害怕受到法律处罚而停止犯罪的由于是否真正受到法律处罚还是不确定的如果在犯罪现场就要被司法机关抓获应当认为法律处罚是立即起作用的这种情形下停止犯罪不成立犯罪中止。

    王学瑞律师
    2022.01.1867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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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故意犯罪的,不成立累犯。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对于认定为累犯的犯罪分子,应当从重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 犯罪中止形态的类型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犯罪中止形态的类型有哪些?

    内容: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时空范围是始于犯罪预备活动的实施终止于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是指发生在行为人的实行行为已经终了但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结果尚未发生之前的犯罪中止。2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根据对其成立是否要求行为人做出一定积极的举动之不同可以将犯罪中止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是指只需行为人消极停止犯罪行为的继续实施便可以成立的犯罪中止。各国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均远轻于对犯罪未遂的处罚。

    黄东洁律师
    2022.01.1815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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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有哪些?犯罪中止种类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有哪些?犯罪中止种类有哪些?

    内容: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以及犯罪中止种类。1犯罪既遂以后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只能算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即使事后行为人积极采取措施救助被害人的也不成立犯罪中止。虽然存在客观障碍但行为人没有认识到而自愿中止犯罪的成立犯罪中止行为人认识到了客观障碍但同时认为该客观障碍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而是由于其他原因放弃犯罪的也应认定为是成立犯罪中止。

    郭铭芝律师
    2022.01.1827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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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中止形态的成立要件应有:1、主观要件为:具有中止犯罪的心理状态;2、客观要件为:部分共同犯罪人或全体共同犯罪人实施了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中止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将毒品扔进垃圾桶是否构成犯罪中止?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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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将毒品扔进垃圾桶是否构成犯罪中止?

    内容:公安机关将王某刑事拘留。对于王某因害怕而将全部du品淋水销毁致使du品并未实际卖出的悔罪表现只能作为酌定从轻情节予以考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王某至少应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运输、贩卖du品罪但属犯罪中止由于没有造成实际损害应当免除处罚。其次王某实施了购买和运输du品的行为后并未达到贩卖、运输du品罪的既遂只有在其将du品卖出后才成立既遂因而王某自动销毁du品的行为仍然是在犯罪过程中所实施符合犯罪中止成立的时间条件成立犯罪中止。至于行为人是否已将du品出售获利或是否已实际成交不影响本罪既遂。

    张旭律师
    2022.01.1864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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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投毒后报警是否成立犯罪中止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投毒后报警是否成立犯罪中止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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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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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拘禁罪可以成立中止犯罪。在非法拘禁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非法拘禁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

    内容:共犯中止与单独犯的中止构成条件在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特征的认定上并无太大出入,不同之处在于有效性特征的理解上。如何认定共犯中止的有效性特征显然是界定共犯中止是否成立的关键。在单独犯的场合,只要行为人能有效地防止本人行为可能造成的犯罪结果发生,就具备有效性。在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部分犯罪人执意要把犯罪进行到底,部分自动放弃犯罪的人具备何种条件才能具有有效性?对此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主要有主观说、客观说和共同正犯关系的脱离(折衷说)三种不同学说。具体又有五种不同的观点

    许瑞林律师
    2022.01.1819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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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法治视点论犯罪中止形态的尺度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从法治视点论犯罪中止形态的尺度

    内容:作为故意犯罪形态的犯罪中止是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所呈现的状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犯罪中止形态是中止行为造成的结局。因此不可将犯罪中止与中止行为混为一谈。反之则犯罪中止不能成立至于犯罪是否已经完成犯罪构成是否已处于完成状态要以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各种犯罪构成的完成形态为准。如果已发生了法定的危害结果就是既遂不可能再成立犯罪中止。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在主观上的区分标志。

    崔玉君律师
    2022.01.1829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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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绑架罪是否存在犯罪中止与未遂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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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绑架罪是否存在犯罪中止与未遂

    内容:对于绑架罪是否存在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问题刑法学界的一般通说认为绑架犯罪是行为犯一经实施即构成既遂不存在中止和未遂现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释放被害人的应认定犯罪中止。绑架犯罪有行为犯的特征但也有继续犯的特点。若行为人误以为其行为败露而放弃了继续犯罪应认定为未遂。案例1沈伟绑架案。次日沈伟在其家属的规劝下放弃了以婴儿勒索雇主钱财的想法并于当日中午将李昱麟送回家中。后沈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李维律师
    2022.01.18467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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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动放弃犯罪并不当然成立犯罪中止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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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自动放弃犯罪并不当然成立犯罪中止

    内容:[分歧]对于该案的处理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根据该案的犯罪情节应当认定成立犯罪中止另一种意见认为闫国从的行为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的既遂不是中止。[评析]将该案认定为中止的理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自动放弃犯罪就是在犯罪分子认定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出于本人意志自动停止犯罪。案发后闫国从于1993年6月1日晚将赵明抱至赵宗松家附近是闫国从自动放弃可以继续进行的犯罪行为的表现这并不当然成立犯罪中止但是在量刑的过程中可以考虑这一情节从轻处罚。

    段建国律师
    2022.01.1827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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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关系是否成立虐待罪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同居关系是否成立虐待罪

    内容:同居关系能否成立虐待罪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同居人员不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不符合虐待罪的主体身份。但是,如是同居一方遭到另一方的伤害,可以及时报警。单纯的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或有病不给治疗,构成犯罪应是遗弃罪。所渭“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那么同居关系是否成立虐待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3046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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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中止的形态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犯罪中止的形态有哪些

    内容: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时空范围是始于犯罪预备活动的实施终止于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虽然也是会对中止犯作出处罚但是对于尚未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所有共同犯罪人均不成立中止犯而适用一人既遂全体既遂的规则构成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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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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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内容:为了使犯罪获得成功达到犯罪目的逃避惩罚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准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态也应如此如抢劫罪(未遂)、抢劫罪(中止)。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

    张芸律师
    2022.01.1871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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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中止形态的类型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犯罪中止形态的类型

    内容: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1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时空范围是始于犯罪预备活动的实施终止于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着手犯罪实行行为而未终了之前自动放弃犯罪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态。是指发生在行为人的实行行为已经终了但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结果尚未发生之前的犯罪中止。2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根据对其成立是否要求行为人做出一定积极的举动之不同可以将犯罪中止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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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既遂后能成立犯罪中止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犯罪既遂后能成立犯罪中止吗

    内容: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对于犯罪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很多时候会出现犯罪中止的情况,那样的话所受的法律处罚也是不一样的。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犯罪既遂后是否能成立犯罪中止呢?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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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674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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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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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这样评价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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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359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834评论
  • 如果你正在遭遇家暴,不知如何摆脱。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第一步:立即报警。第二步:立即要求做伤情鉴定。第三步:其他证据证明。第四步:所有证据证明了家暴确实存在,那么对你造成的伤害达到轻伤和轻伤以上的,他要去坐牢。如果没有达到轻伤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实施家暴尚未构成犯罪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那么对待家暴的第五步是什么?那就是起诉离婚。
    林艳英 575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02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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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钱不还报警了警察会怎么处理? 1、欠钱不还的报警警察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受理的,毕竟这是属于民事方面的纠纷,并不会属于刑事犯罪。只是说如果已经获得生效判决,在申请执行阶段存在着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按照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处理。 2、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钱不还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警方不会立案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 3、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 4、当事人报警的,警察一般只会做调解处理。如果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3评论
  •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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