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买卖不破租房租给谁

2021.12.23 13: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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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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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一般应当支付给新的房东。 房屋所有权转移前未付房租给卖方 所有权转移后未付房租给买方。即使房屋已经出售转移所有权,但是所有权转移前承租方未付房租,原来的所有权人仍然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房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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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承租房不能买卖,也不可以继承。 承租房没有产权,也就是说没有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是不能买卖的。 在住房租赁中,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使用权,其承租权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租房期间房主卖房子怎么维权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租房期间房主卖房子怎么维权

    内容: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购买人如果发现房屋处于出租期间,也应该要求原房主提供承租人不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这个时间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承租人最重要的权利《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新房主有义务按原租赁合同履行到期。对房屋交割后未支付租金或已支付但未到期租金的归属和交割要与原房主约定清楚,并同原承租人确认。那么租房期间房主卖房子怎么维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910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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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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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618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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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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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内容:具体而言,关于买卖不破租赁有如下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那么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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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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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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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有例外情况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有例外情况

    内容:《合同法》第229条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房屋租赁合同虽为李某拟定,但王某对所有合同条款的内容应当了解其含义,知其后果。虽然合同约定与《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抵触,但此条规定并不属于强制性法律规定,原、被告双方可以作出与之相反的约定。据此,法院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搬出李某的两间房屋;双方租赁合同解除后,李某应按王某实际使用房屋日期收取租金,余款退还王某。那么买卖不破租赁是否有例外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49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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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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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租房不能买卖,也不可以继承。 承租房没有产权,也就是说没有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是不能买卖的。 在住房租赁中,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使用权,其承租权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内容: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根据上述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承租人有权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针对非买卖交易导致的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行为,如互易、赠与、继承、投资等,虽然是非典型的买卖行为,但其也符合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立法精神,因而也应适用该原则。那么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2535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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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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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2、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3、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租房买房时要注意买卖而不违背租约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租房买房时要注意买卖而不违背租约

    内容:众所周知,在租房和买房时,要注意不违背租赁的原则,对此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实际上,我国合同法第229条明文规定了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承租人占有房屋拒不搬出也是有合同及法律依据的,这就是法谚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但不能不设任何条件而直接赋予双方任意解除权。任意解除权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自由约定。需要明确的是,任意解除权只能是法定的。那么租房买房时要注意买卖而不违背租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948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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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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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应当支付给新的房东。 房屋所有权转移前未付房租给卖方 所有权转移后未付房租给买方。即使房屋已经出售转移所有权,但是所有权转移前承租方未付房租,原来的所有权人仍然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房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国家廉租房可以买卖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国家廉租房可以买卖吗

    内容:首先廉租房没有一个固定的使用期限,各地对申请廉租房都有一个标准,达到标准就可以入住,一旦某个标准不符合,就不能使用廉租房了。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不过廉租房获得使用权前提是先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并且廉租房无继承权。那么国家廉租房可以买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392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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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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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我国的廉租房是只租不售的,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所以,廉租房是不可以买卖的。这也是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之一,经济适用房是可以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五条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
  • 买卖不破租赁是善意取得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买卖不破租赁是善意取得吗

    内容:买卖不破租赁是善意取得吗买卖不破租赁不是善意取得,这是两种不同的制度。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应当遵守的,在城镇房屋租赁合同中同样如此。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设立的目的,是保护承租人的租赁权。这里规定的规则是:1、承认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是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也不受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影响。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那么买卖不破租赁是善意取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654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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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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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是: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个人租房合同范本(标准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个人租房合同范本(标准版)

    内容:个人租房合同范本(标准版)本文提供个人租房合同范本,是标准范本,不进行房屋买卖行为可以租房,使用个人租房合同范本保障您个人权益,请放心使用。房地产法频道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为您整理。该房屋月租金为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那么个人租房合同范本(标准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03103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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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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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中有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二手房交易亦不忘“买卖不破租赁”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二手房交易亦不忘“买卖不破租赁”

    内容:一年后,李某将该房屋卖给林某,林某以新房主身份要求丁某立即搬出,该房他要留给儿子结婚用。他们之间涉及的是房屋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关系,当中存在着一个“买卖不破租赁”的黄金法则,即当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时,承租人对于该房屋的使用权,不会因为该房屋的买卖而受影响,买受人仍可以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只是买卖引起的所有权变动不破坏租赁关系,也包含了因赠与和继承引起的所有权变动。那么二手房交易亦不忘“买卖不破租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563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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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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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卖房子违约吗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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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卖房子违约吗

    内容:一、我国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立法规定及司法解释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那么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卖房子违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2614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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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房五年后不得买卖。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只租不售。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五条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
  • 非产权人出租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非产权人出租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内容:“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流传极广,普通老百姓都略知一二。但是,法律的规则适用时都有其限制条件,非产权人出租房屋,其效力本身就有问题,需要经过所有权人追认才有效,此时不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因殷某要求包某搬离商铺未果,遂提起诉讼要求包某迁出商铺。而之后的买家并不追认赵某的出租行为,所以赵某与包某的租赁合同在施某将该房屋转售他人时便失去了法律效力。故本案不属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情形。那么非产权人出租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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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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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房只能承租,不能买卖。《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一、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单範厕既丿焕搽唯敞沥公共租赁住房。二、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 在租房时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遇到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在租房时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遇到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内容:房屋租赁登记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显然房屋租赁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备案于政府部门,以便监督管理。B、承租人可能无法获得“买卖不破租赁”的特别保护。出租人可能因无法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或承租人的真实身份而承担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受伤的行人无疑会向房东要求赔偿。在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和邻里关系趋于淡漠的今天,出租人在未办理租赁登记的情况下,要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进而证明发生事故时房屋实际在由承租人支配和管理,显然并非易事。在出租人举证不能的情况下,法院将推定出租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那么在租房时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遇到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0369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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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不办租赁登记 后果很严重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租房不办租赁登记 后果很严重

    内容:《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为了避免债务人虚构租赁关系,保护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许多法院为承租人“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设定了严格的条件,即要求承租人应事先办理租赁登记。”据此,承租人在未办理租赁登记的情况下,完全有可能因无法证明“新的房屋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赁事实”存在而丧失“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出租人可能因无法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或承租人的真实身份而承担法律责任。那么租房不办租赁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0382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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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优先购买权和买卖不破租赁应该如何区别

    内容:优先购买权和买卖不破租赁应该如何区别优先购买权是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某项财产的权利。就同一房屋,同一主体,有“优先购买权”,并不等于就同样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当然,如果享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必然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出租人在租赁有效期内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租赁合同对新所有人仍然有效;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租赁物所有权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发生的。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那么优先购买权和买卖不破租赁应该如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744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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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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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经过多次对账、谈判、以诉促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要账要遵循规律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20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221评论
  • 通过熟人介绍给对方供货,但货款迟迟要不回来!由于未签订合同,对方不承认买卖合同关系!是非自有公论,公道自在人心,天用律师收集有力证据,还当事人一个公道,成功要回货款!
    王熙 743评论
  • 5年前,因为买卖苗木、草坪产生的纠纷,委托人一直幻想对方会主动给钱,无奈幻想终究为幻想😅 委托人下定决心让律师帮助他时,提了一个需求:“必须一定性要回”,今天,我们团队终于可以无比自豪的说不负重托了🤗🤗🤗

    王熙 576评论
  • 5年前,因为买卖苗木、草坪产生的纠纷,委托人一直幻想对方会主动给钱,无奈幻想终究为幻想😅 委托人下定决心让律师帮助他时,提了一个需求:“必须一定性要回”,今天,我们团队终于可以无比自豪的说不负重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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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姚平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节目播出了~ 现场调解公租房纠纷,手足之争如何调解?打开电视机📺一起来看

    姚平 304评论
  • 给我朋友借了一笔钱,当时我也是担心他给我还不上,我就让他找了个担保人,还写了个借条,嗯,现在呢,这个债权到期有大半年了,然后我去找那个担保人让他还钱,他居然说他不付,没有这个担保责任,说过期了,是有这样的规定吗?那你把借条给我看一下,在这里啊,确实还约定了,嗯,50万,嗯,啊,然后你你这个很明确啊,双方约定的这个担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证啊,那如果一般保证的话,那有很明确的一个法律规定啊,如果你债权到期了,半年之内没有向担保人主张这个权利,你确实是没有权利像这个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来主张这一部分的一个一个款项了,明白吗?那所以这个时候你怎么办呢?如果现在担保人不能给你钱了,你再不抓紧启动程序,很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啥啊,要不回来了,对这个钱就很难主张回来了,所以现在的话,我给你的建议就是抓紧启动程序,然后走保全的流程,好好把对方的现在我们看一下他名下还有哪些财产,该保全的保全啊,然后用诉。

    用的方式来促进调解,争取用最快的速度帮你去解决这个问题,好不好,好的好的行,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张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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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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