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劳动合同和用工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2022.03.02 15: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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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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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劳动合同和用工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用工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劳务合同等。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签订的劳动合同;雇佣合同是受雇者向雇主提供劳动力从事某种工作的合同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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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务合同包括雇佣合同,还包括承揽、委托、行纪等合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不同,劳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自然人等,劳动合同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区别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区别

    内容:劳务派遣用工的本质是劳务派遣单位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派遣至用工单位进行工作,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关系是一种民事合作的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而用工单位用工则是指用工单位同劳动者的之间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用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单位的用工风险,但并不是与用工单位没有关系了,一旦出现相关的争议事项,用工单位同样负有连带责任。那么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610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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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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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雇主对雇员没有义务购买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稳定性比雇佣合同好;劳动合同产生纠纷要劳动仲裁前置,雇佣合同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临时工转劳务派遣可以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临时工转劳务派遣可以吗

    内容:派遣单位与要派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关系,要派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管理费、被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派遣单位负责向要派单位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员工存在一定的区别,比如说雇佣的时限不一样,以及享有的福利待遇也不同。

    黄东洁律师
    2022.04.0418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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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雇佣合同中的雇主无义务;双方产生争议解除途径不同,劳动合同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雇佣合同按民事诉讼法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雇佣与承揽之间的主要区别哪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雇佣与承揽之间的主要区别哪

    内容:事后谭某就此次意外向家电超市提起了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家电超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一种观点认为家电超市与谭某之间是雇佣关系,家电超市是雇主,谭某是其雇员,谭某在从事雇主所指示的工作任务时发生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谭某坠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其保险绳没有固定好所致,家电超市不存在任何指示或选任的过错。的规定判决家电超市对承揽人谭某的人身损害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那么雇佣与承揽之间的主要区别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356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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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联系及区别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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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联系及区别

    内容: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那么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联系及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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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87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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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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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和用工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用工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劳务合同等。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签订的劳动合同;雇佣合同是受雇者向雇主提供劳动力从事某种工作的合同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个人与单位能否形成雇佣关系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个人与单位能否形成雇佣关系

    内容:雇佣关系的财产关系应与承揽关系中以交付劳动成果为内容的财产关系相区别。雇佣关系还具有人身关系的性质,表现在雇佣关系中雇主未经雇员同意,不得将其劳动力请求权让与他人;同样,雇员未经雇主同意,不得让他人代为提供劳务,这是由劳动力直接依附于劳动者人身不能分离的本性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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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448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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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用工受伤住院公司应该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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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用工受伤住院公司应该补偿吗

    内容: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临时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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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937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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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雇佣与承揽主要有以下基本区别:1、雇佣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承揽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2、雇佣的权利义务是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而承揽的权利义务是承揽人如约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向其支付报酬。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筹备中的用人单位用工之日从什么时起算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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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筹备中的用人单位用工之日从什么时起算

    内容:若筹备中的用人单位作为某法人的独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招录劳动者从事筹备工作的;劳动关系则是在母公司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用人单位筹备完成之后招录劳动者的,新的劳动关系则在子公司与劳动者之间订立。若筹备中的用人单位的发起人为自然人.发起人雇佣人员从事筹备工作的,由于筹备中的用人单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工主体资格,因此,发起人与受雇佣者之间系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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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712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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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有哪些不同之处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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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有哪些不同之处

    内容: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有哪些不同之处劳动合同纠纷与雇佣合同纠纷区别:劳动合同纠纷适用劳动仲裁前置,雇佣合同纠纷签订仲裁协议才能申请仲裁;劳动合同纠纷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雇佣合同纠纷适用《仲裁法》;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有民事上的责任和行政上的责任,雇佣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其他。劳动合同纠纷公司如何抗辩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抗辩应当注意以下事项:寻求专业劳动法律师帮助,全面了解仲裁的法律风险;准备好针对劳动者提出的诉讼理由相对的有效证据;不要缺席,避免视为撤回仲裁申请或者缺席裁决;其他。

    王熙律师
    2022.04.25233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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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存在着下列区别:雇佣关系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雇佣关系报酬根据市场劳动力的价格结合相应的行业标准确定,承揽关系劳动报酬基于自身的技能或生产规模,原材料的价格等确定;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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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内容:劳务合同适用于外包和派遣情况下的临时劳动力雇佣,而劳动合同则是常见的雇佣合同形式,提供更多的权益保护和持续性的工作关系,虽然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都涉及雇佣关系,但它们在性质、法律适用和权益保护等方面有着明显区别,# 结论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在雇佣关系和法律保护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一种常见的雇佣合同形式,用于明确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聘用关系和权益保护,3. 法律保护:劳务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为劳动者提供较少的法律保护,而劳动合同通常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权益保护和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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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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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派遣和人力外包的区别_人事外包与劳务派遣有的区别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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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劳务派遣和人力外包的区别_人事外包与劳务派遣有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人事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定义组织外部寻找资源来完成组织内部工作。人事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人事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一、人事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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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08427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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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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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而雇佣关系因为雇主所需要的劳务量一般相对比较大,技术含量也要高于劳务关系,因此,雇佣关系的存续期间一般要比劳务关系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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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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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派遣工可以转正吗,劳务派遣工对岗位有什么区别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劳务派遣工可以转正吗,劳务派遣工对岗位有什么区别

    内容:现行法律对此没有对劳务派遣工作出相关规定,能否转正只得依据用工单位的公司制度而决定。因为劳务派遣工是与原用人单位的签订的劳动合同,与现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如果要转正就必须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才可能转正。那么劳务派遣工可以转正吗,劳务派遣工对岗位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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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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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区别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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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区别

    内容: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一般来说,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通常,如果一名工伤者如果25岁、4级伤残的话,如果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在北京一般都有一百万元以上的总额累计。那么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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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承包关系算雇佣吗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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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业务承包关系算雇佣吗

    内容: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从属于劳动关系的承包关系,只对劳动合同未给予规定的定额指标、奖金分配等内容进行规定,因此由劳动关系调整;从属于民事关系的承包关系的意思是劳动者被赋予经营者的资格。综合以上两种关系来判断,业务承包关系属于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不属于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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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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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的主要区别

    内容:主体范围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提供劳务的范围不同劳动者提供劳务的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般都会对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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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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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但用工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不配合办理工伤程序,怎么办?元甲律所专业处理,劳动仲裁委已成功确认劳动关系,赔偿事宜正在顺利进行中!
    元甲交通律师 308评论
  • 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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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太太十二根肋骨骨折,经过艰难的诉讼,诉求全部被支持,护理费5万+、精损2万整都获赔。对于突破法官常规判决,要有决心,勇敢坚决的根据实际情况,为当事人争取,或许,只是差了一点恒心、专业,就是案件基本判如所请和支持全部诉讼请求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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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的区别

    张嘉娱 68评论
  •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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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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