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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镇江市xx公司诉南京市xx机械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赵金保律师2021.12.18394人阅读
导读:

上诉人xx公司、xx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镇经二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2年11月1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12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xx公司委托代理人程美瑛,上诉人xx公司委托代理人李安祥、万樾莉到庭参加诉讼。xx公司不是xx公司的出资义务人,故其不应对xx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请求法院驳回xx公司对xx公司的诉讼请求。1995年12月20日,xx公司与xx公司签订一份工程承发包补充协议,协议对借款1500万元的付款时间及工程开工日期作了调整。该协议经xx市公证处公证。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镇江市xx公司诉南京市xx机械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上诉人xx公司、xx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镇经二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2年11月1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12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xx公司委托代理人程美瑛,上诉人xx公司委托代理人李安祥、万樾莉到庭参加诉讼。xx公司不是xx公司的出资义务人,故其不应对xx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请求法院驳回xx公司对xx公司的诉讼请求。1995年12月20日,xx公司与xx公司签订一份工程承发包补充协议,协议对借款1500万元的付款时间及工程开工日期作了调整。该协议经xx市公证处公证。关于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镇江市xx公司诉南京市xx机械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02)苏民三终字第096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市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xx市七里甸营房街74号。

法定代表人董某,xx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程美瑛,江苏xx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南京市xx机械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74号。

法定代表人林晓阳,xx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安祥、万樾莉,江苏南京李安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美国环球xx集团(以下简称xx集团)。

上诉人xx公司、xx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镇经二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2年11月1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12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xx公司委托代理人程美瑛,上诉人xx公司委托代理人李安祥、万樾莉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xx集团因其地址不详,经本院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当事人一审中的诉辩主张:

xx公司诉称:1995年12月8日、20日、28日,原告与南京xx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分别签订了工程承发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xx公司将“金长江大厦”交由原告施工,并向原告分期借款1500万元,xx公司保证在工程结构封顶时一次归还本息。协议签订后,原告从1995年12月至1996年4月分期借给xx公司人民币共计450万元。1996年5月10日xx公司与原告签订协议,约定将借款金额调整到450万元并保证在1998年9月30日前归还所借本息,后该工程始终未能开工建设,经原告多次催要,xx公司仅归还借款本金13万元,由于xx公司系xx公司与xx集团合作成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996年10月4日因投资不到位而被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销,xx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归还借款437万元及利息,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xx公司答辩称,xx公司是由其与xx集团于1995年9月5日合作成立的中外合作有限责任公司,根据xx公司的合同和章程约定,xx集团为xx公司的出资义务人,而法律规定只有出资义务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才对开办单位的外债承担法律责任。xx公司不是xx公司的出资义务人,故其不应对xx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请求法院驳回xx公司对xx公司的诉讼请求。

因xx集团地址不详,原审法院进行公告送达,故xx集团未作答辩。

一审法院查明:

1.1995年12月8日,xx公司与xx公司签订一份工程承发包协议,约定xx公司将“金长江大厦”除裙房装潢工程外的全部工程发包给xx公司总承包,xx公司为了支持xx公司的前期拆迁工作,需在1996年2月前借款1500万元给xx公司,借款利息按年率14%计算,xx公司在工程结构封顶时将本息一次性归还xx公司。1995年12月20日,xx公司与xx公司签订一份工程承发包补充协议,协议对借款1500万元的付款时间及工程开工日期作了调整。该协议经xx市公证处公证。1995年12月28日,xx公司与xx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对“金长江大厦”建设工程施工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作了详细约定。协议签订后,xx公司从1995年12月20日至1996年4月8日分11次借给xx公司人民币共计450万元,但xx公司未能按期办理工程开工的有关手续,致使工程未能按期开工建设。1996年5月10日,xx公司与xx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将原借款总金额调整为450万元,xx公司承诺在工程结构封顶时归还本息,最迟在1998年9月30日前归还本息。后该工程一直未能开工建设,xx公司多次向xx公司索要借款,xx公司仅于1997年4月24日归还4万元,1997年7月3日归还4万元,1998年7月29日归还5万元,余款一直未能归还。[page]

2.xx公司系xx公司与xx集团合作兴办的中外合作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995年9月5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经营范围为:开发、建设、销售、租赁金长江大厦商品房及物业管理、相关配套服务。根据xx公司与xx集团的合同及xx公司章程约定,xx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300万美元,xx公司以南京市中山南路74号5365平方米地块毛地出让费,现有房产(建筑面积约5300平方米)拆迁费用,自行过渡费用及建设期间的经营损失等作为该项目的投入,折价644万美元,占投资总额的28%,xx集团以现汇投入1656万美元,出资项目为注册资本、拆迁安置费用(xx公司除外)、工程建设费用等,占投资总额的72%,项目利润根据双方投资比例分配,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以内xx公司得28%房产权,xx集团得72%房产权,其中裙楼各得50%。双方约定xx公司注册资本920万美元全部由xx集团支付,在领取营业执照两个月内投入首期资本200万美元,其余资本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两年内缴清。

3.xx公司成立后,其注册资金始终没有到位,xx公司也未按有关规定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拟开发的金长江大厦建设项目也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项目未得到有关部门立项和批准。1996年9月25日,xx公司向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递交报告,称由于外方资金不能按规定到位,以致合作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特申请注销xx公司,xx公司债权债务由xx公司负责处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10月4日以宁工商(1996)242号文,决定注销xx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善后事宜由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助企业处理。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xx公司与xx公司的工程承发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协议书、银行汇票存根、xx公司合同、章程、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南京xx建设有限公司报告的批复”、xx公司向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销xx公司的报告等。

一审归纳的本案争议焦点为:xx公司是否应承担xx公司的对外民事责任及应承担何种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xx公司与xx公司于1995年12月8日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协议,1995年12月20日签订的工程承发包补充协议,1995年12月28日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中有关xx公司将“金长江大厦”发包给xx公司总承包的约定,因签订以上协议时金长江大厦项目尚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立项,xx公司既未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也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而应认定为无效。以上协议及1996年5月10日xx公司与xx公司签订的协议中有关xx公司向xx公司借款(融资)的约定,因违反有关金融管理法规,依照xx公司与xx公司签订所有协议时尚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 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xx公司应将依该无效协议取得的借款437万元及孳息一并返还给出借方xx公司。xx公司虽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由于其投资方xx公司与xx集团均没有实际投资到位,致使xx公司因注册资金没有实际投入而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对外的民事责任应由xx公司的投资者xx公司与xx集团承担,xx公司虽然不是xx公司注册资金出资义务人,但是xx公司应以其投资总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xx公司与xx集团应以其投资为限对xx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xx公司同样负有向xx公司缴足投资的义务。对xx公司不是xx公司的出资义务人,不应对xx公司对外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的辩称理由,不予采纳。xx公司与xx集团在合作合同中虽然没有直接约定合作双方对合作企业的风险和亏损承担比例,但合作合同中约定xx公司投资占xx公司投资总额的28%,xx集团投资占xx公司投资总额的72%,合作企业的利润也是根据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xx公司得28%的房产权,xx集团得72%的房产权。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合作双方对xx公司的风险和亏损也应按投资的比例承担,而xx公司对合作双方应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诉称理由无充分证据和法律依据,故xx公司与xx集团应以其投资比例对外承担xx公司的民事责任。依照xx公司与xx集团合作设立xx公司时尚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判决:一、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xx公司人民币1223600元,并支付相应的孳息(从1998年10月1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二、xx集团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xx公司人民币3146400元,并支付相应的孳息(从1998年10月1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案件受理费31860元,由xx公司负担 8920.8元,xx集团负担22939.2元。[page]

xx公司上诉称:一审依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判令xx公司承担本案还款责任的28%无依据。xx公司应以其提供的合作条件与xx集团共同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xx公司上诉称:xx公司是合作公司的投资人,而不是合作公司的出资义务人,合作企业的合同规定注册资金应由xx集团提供,应由xx集团对合作企业的对外债务承担责任,xx公司不应承担合作公司的对外债务,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本案二审中的争议焦点仍然是:xx公司是否应对xx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及应承担何种责任。

上诉人xx公司、xx公司对一审查明的事实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二审时,xx公司向本院提供的证据为:xx集团中国事务首席代表分别致南京市市长、南京市工商局外资处和xx公司的三封信函,以此证明xx公司对xx公司的出资没有到位。xx公司认为该三份信函系复印件,对其真实性不能确定,不予质证。本院认为,xx公司提供的三份信函复印件,未经本院核对,对该组证据的真实性,本院不予认定。

本院二审查明:xx公司的首期注册资金没有实际到位,也未达到最低的法定资本金。以上事实有1996年9月25日xx公司致南京市工商局“关于申请注销南京xx建设有限公司的报告”和xx公司二审庭审中的陈述为证。

本院认为:

一、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由于本案借款合同的主体均为中国法人,故该合同不具有涉外因素,不发生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准据法的选择问题。xx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xx公司和xx集团作为xx公司的合作双方,在xx公司依法被注销后,应按照中国法律对xx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确定合作双方对合作企业的责任问题应适用中国法律。

二、xx公司应对xx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据此,本案中xx公司用以作为合作条件的折合644万美元的土地出让费和拆迁安置费等,也应作为xx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的一部分。由于xx公司的实有资本没有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作双方为合伙关系,应对公司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鉴于xx公司只要求合作双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该请求既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未增加合作企业中外双方的债务,故xx公司和xx集团应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审法院认定xx公司和xx集团应以其投资比例对外承担xx公司的民事责任无法律依据,应予改判。

综上,上诉人xx公司的上诉理由成立,应予支持。xx公司关于其为xx公司的投资人,而不是xx公司的出资义务人,不应承担xx公司对外债务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时确定责任不当,应予纠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镇经二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

二、xx公司和xx集团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以其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xx公司所欠xx公司437万元及其相应利息(从1998年10月1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page]

一审案件受理费31860元,由xx公司和xx集团分别承担1593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1860元,由xx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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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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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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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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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较远,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因双方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而争议标的.为被告给付货币(即还款),那么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起草《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2)诉讼请求,写明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及其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3)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时间、借款的细节和过程、被告还款情况、原告催款情况。 第三,准备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需提供《借条》、《律师函》、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证据要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时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法院立案庭,因为现在各地开始推行网上立案,如果需网上立案的,根据当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递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双方的主体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户籍证明;被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以带齐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开具《补充材料证明》,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对方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信息,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的,则需委托律师代理,由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前往腾讯公司或支付宝公司调取对方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用于起诉)。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都是一式两份递交给法院,若被告为多人的,则每增加一名被告,应再提供一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会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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