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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中标通知书方是合同成立的标志

吴梦云律师2021.12.23204人阅读
导读:

但阳光公司通过考察,不同意确定利丰公司为中标人,并拒绝与利丰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必须确定合同的效力或由阳光公司赔偿因缔约过失给利丰公司造成的损失。但法院的判决却驳回了利丰公司的诉讼请求,因为招投标活动应属合同的缔约阶段,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中标通知书违反了应由招标人核发的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即本案中,利丰公司参与阳光公司的招投标活动,也仅是双方签订合同的过程。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中标通知书方是合同成立的标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但阳光公司通过考察,不同意确定利丰公司为中标人,并拒绝与利丰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必须确定合同的效力或由阳光公司赔偿因缔约过失给利丰公司造成的损失。但法院的判决却驳回了利丰公司的诉讼请求,因为招投标活动应属合同的缔约阶段,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中标通知书违反了应由招标人核发的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即本案中,利丰公司参与阳光公司的招投标活动,也仅是双方签订合同的过程。关于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中标通知书方是合同成立的标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例:2006年5月,阳光公司为采购一批价值约600万元的设备,委托当地一家招投标公司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招、投标活动。利丰公司通过现场竞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并由公证机关进行了公证。次日,评标委员会给利丰公司出具了“中标通知书”。但阳光公司通过考察,不同意确定利丰公司为中标人,并拒绝与利丰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因而成讼。

争议焦点: 正常来说利丰公司中标后,阳光公司拒不与之签订书面合同,属于违约。必须确定合同的效力或由阳光公司赔偿因缔约过失给利丰公司造成的损失。但法院的判决却驳回了利丰公司的诉讼请求,因为招投标活动应属合同的缔约阶段,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中标通知书违反了应由招标人核发的规定。

法理评析: 1、招标投标活动仅仅是合同签订的特殊方式和过程。招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无论是招标公告还是招标通知,都属要约邀请的范畴。投标是指投标人接到招标通知后,根据招标通知的要求填写招标文件(也称标书),并将其送交给招标人的行为,即要约。根据合同原理,要想合同成立,必须在要约的基础上作出承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里的承诺是招标人选定中标人。也就是说,承诺前的一切活动都仅仅是为签订合同而经历的必要过程。即本案中,利丰公司参与阳光公司的招投标活动,也仅是双方签订合同的过程。

2、合同成立的标志是招标人出具中标通知书。招标人给中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表明其已经就投标人的要约作出了承诺,合同也就成立。对中标人的确定,《招投标法》规定了两种方式:一是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二是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本案中,阳光公司没有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也没有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表明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超出了阳光公司的授权,不能视为是阳光公司核发了中标通知书。因此,评标委员会确定利丰公司为中标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该中标通知书不应视为阳光公司的承诺通知。

3、阳光公司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致使另一方的利益受损,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应同时具备三个构成要件:一是缔约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也可视为先合同义务);二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缔约人主观上有过错;三是对方存在利益的损失。案例中,阳光公司没有违反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指缔约人双方为签订合同而互相磋商,依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注意义务。阳光公司不同意确定利丰公司为中标人,并不是一种注意义务,即不属于先合同义务范围;另一方面,阳光公司主观上没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后果而希望或放任该后果的发生。过失是指对危害后果的发生,应当预见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阳光公司既没有故意隐瞒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也由于中标通知书的错误发放与阳光公司无关,决定了阳光公司对结果不存在预见或没有预见问题。[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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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人与中标人何时签订书面合同?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招标人与中标人何时签订书面合同?

    内容:《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即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二是中标人在符合其投标的书面采购合同上签字时合同生效,即签订书面合同时合同生效。本条的规定表明,我国招标投标法对采购合同的生效问题,采取的是上述第二种规定。所谓在30日内签订合同,既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签订,也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30天签订,应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不作强求。那么招标人与中标人何时签订书面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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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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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中标通知书方是合同成立的标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中标通知书方是合同成立的标志

    内容:但阳光公司通过考察,不同意确定利丰公司为中标人,并拒绝与利丰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必须确定合同的效力或由阳光公司赔偿因缔约过失给利丰公司造成的损失。但法院的判决却驳回了利丰公司的诉讼请求,因为招投标活动应属合同的缔约阶段,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中标通知书违反了应由招标人核发的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即本案中,利丰公司参与阳光公司的招投标活动,也仅是双方签订合同的过程。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中标通知书方是合同成立的标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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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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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一般接到中标通知书多久前签订合同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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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建筑工程一般接到中标通知书多久前签订合同

    内容:建筑工程开工之前会进行招标,很多中标者会想尽早签订好相关合同,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是维护双方权益的凭证。那么,建筑工程一般接到中标通知书多久前签订合同?下面大律网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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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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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中标通知书范文本是怎样的

    内容:中标工程范围中标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质量等级养护期 年备注 本中标通知书附件,附件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是对本中标通知书的进一步补充,附件共页。本中标通知书经北京市园林绿化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生效。请在接到本中标通知书后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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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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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

    内容:在双方没有约定履行抵押期限的情形下,被告未向原告主张履行抵押手续即以原告违约为由主张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亦不能得到支持,2020年4月28日,被告向原告发送解除协议通知书,以原告没有按约定支付利息及办理抵押登记为由通知原告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并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效力,综上,法院认为被告要求解除协议的理由不能成立,其向原告发出的解除通知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向某认为,曹某要求解约既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双方也没有约定解除条件,故不同意解除合同。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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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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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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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生效和合同成立的区别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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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合同生效和合同成立的区别

    内容:合同生效和合同成立的区别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要使合同生效,产生约束力,从而实现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如果合同不能生效,则合同等于一纸空文,当事人也就不能实现订约目的。而合同能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体现的是合同守法原则,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的意志已与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实现了统一,合同内容有了法律的强制保障。合同成立标志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所反映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而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获得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以实现缔约目的。那么合同生效和合同成立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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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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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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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成立根本标志的规定是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法律具体规定有,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该招标合同能否生效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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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该招标合同能否生效

    内容:甲公司诉至法院,请求乙公司赔偿投标保证金损失。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合同已依法成立并生效,乙公司应承担预期违约的违约责任。本案中,甲公司收到了招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证明其已经中标,故此解除条件并未成就,合同一直处于生效状态。合同中约定的供应期间与《招标文件》中确定的交货期均为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有效期自甲公司与投标单位正式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应理解为乙公司履行交付钢材义务的期间,而非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本案虽双方当事人均认为合同未生效,但该合同已符合法定生效要件,应认定合同有效。那么该招标合同能否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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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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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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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中标人起诉中标合同作无效处理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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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未中标人起诉中标合同作无效处理

    内容:裁判要旨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未中标人起诉中标合同无效的,除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的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和串通投标纠纷外,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受理的应驳回起诉。如果落选未中标人对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评标等行为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要求法院确认与中标人的签约无效并诉至法院时,首先是原告的主体资格难以成立。”所以,未中标人对中标过程有异议可申诉,通过行政监督途径解决,法院对未中标人直接起诉要求宣告中标合同无效的案件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驳回起诉。那么未中标人起诉中标合同作无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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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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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标合同转让协议书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中标合同转让协议书

    内容:据此,甲、乙双方在此签订转让“_________协议”权益的协议,将该协议项下甲方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予乙方。同时,双方授权代表均已取得签署本协议必要的授权。合同成立的标志是招标人出具中标通知书招标人给中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表明其已经就投标人的要约作出了承诺,合同也就成立。那么中标合同转让协议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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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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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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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成立是否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合同成立是否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一种意见认为,只要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授权的有关人员签字的,经济合同就成立;另一种意见认为,除了有权人员签字外,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经济合同才能成立。经济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这一规定表明,缔约双方经要约和承诺后,经济合同即告成立。”上述司法解释把签字或盖章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标志。合同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遵循民事法律行为的运作规则,如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等。那么合同成立是否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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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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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案中合同的效力如何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本案中合同的效力如何

    内容: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合同已依法成立并生效,乙公司应承担预期违约的违约责任。本案中,甲公司收到了招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证明其已经中标,故此解除条件并未成就,合同一直处于生效状态。已进行履行的合同效力是毋庸质疑的。故本案虽双方当事人均认为合同未生效,但该合同已符合法定生效要件,应认定合同有效。那么本案中合同的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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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39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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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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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施工合同不备案有什么影响?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建筑施工合同不备案有什么影响?

    内容: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中标通知书一旦到达投标人,合同即成立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发包单位应自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发生纠纷的,以备案合同为准。那么建筑施工合同不备案有什么影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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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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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合同成立的标志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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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保证合同成立的标志是什么?

    内容:保证成立的标志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合同。3.在主合同中订有保证条款或在保证人栏内签字、盖章:即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保证合同成立;或者主合同中并未订有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的保证人栏内,或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亦视为保证合同成立。那么保证合同成立的标志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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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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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标后可以变更合同签订内容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中标后可以变更合同签订内容吗

    内容:情势变更下应允许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这是要注意变更的权限,即变更后,甲方是否有权签订变更合同。要注意变更无效,也要注意利用变更合同规避招投标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那么中标后可以变更合同签订内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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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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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中标后多长时间签合同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建筑工程中标后多长时间签合同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订立后,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自己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中标项目。那么建筑工程中标后多长时间签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1028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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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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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8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143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664评论
  • 喝酒后签的合同有效吗?

    林艳英 300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70评论
  •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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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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