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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事实婚姻能否自行解除

邢颖律师2022.01.20260人阅读
导读: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事实婚姻能否自行解除关于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事实婚姻能否自行解除要分别三种情况认定(一)凡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虽未办结婚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形成一种现实的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则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履行法定义务不得自行解除亦不允许同时与他人结婚。事实婚姻经补办登记手续的即转化为合法婚姻当事人可以行使离婚请求权。2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事实婚姻能否自行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事实婚姻能否自行解除关于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事实婚姻能否自行解除要分别三种情况认定(一)凡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虽未办结婚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形成一种现实的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则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履行法定义务不得自行解除亦不允许同时与他人结婚。事实婚姻经补办登记手续的即转化为合法婚姻当事人可以行使离婚请求权。2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关于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事实婚姻能否自行解除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事实婚姻能否自行解除

关于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事实婚姻能否自行解除要分别三种情况认定

(一)凡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虽未办结婚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形成一种现实的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则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履行法定义务不得自行解除亦不允许同时与他人结婚。

在这种情况下应在对子女和财产问题作出妥善处理的条件下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予受理并做调解和好工作经调解和好的则为其补办结婚登记若调解无效则登记离婚。

如果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同意离婚但对子女财产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则应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按离婚诉讼程序解决。按此种方式处理的事实婚姻原则上只针对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行之前的事实婚姻。

(二)凡是男女双方或一方不符合结婚条件或同居生活时间不长的则认定为非法同居其婚姻关系无效。这种无效是自始无效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有关部门亦可强制其解除。

(三)自行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如果发生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儿童和无过错一方的利益出发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解释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处理。

一事实婚姻如何认定

根据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条例实施前双方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经补办登记手续的即转化为合法婚姻当事人可以行使离婚请求权。

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男女双方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嗣后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以条例实施之日为分界点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1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认定具有事实婚姻的效力不必补办登记可以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2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之后方可行使离婚请求权对拒不补办结婚登记而坚持“离婚”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当事人双方具有夫妻的身份彼此间的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问题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婚生子女互有配偶继承权。

二事实婚姻该如何解除

1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事实婚姻。如果在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才构成事实婚姻否则只是同居关系。

2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但不会有精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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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魏某与袁某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同居关系始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且在1994年2月1日前双方均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当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婚后虽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并且生育了两个孩子,但双方因感情不和并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袁某诉求离婚,法院应予准许。
  • 民法典中事实婚姻能否办理协议离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民法典中事实婚姻能否办理协议离婚

    内容:一民法典中事实婚姻能否办理协议离婚事实婚姻关系由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不能协议离婚事实婚姻关系只能起诉离婚。(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二协议离婚的条件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那么民法典中事实婚姻能否办理协议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188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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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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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人民法院能否直接判决婚姻解除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人民法院能否直接判决婚姻解除

    内容:2011年2月7日何某与孙某因家庭琐事发生小吵何某外出不归毫无音讯下落不明。2013年10月12日孙某以何某下落不明已满2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之法院要求与何某离婚并自行抚养小孩。该类情形虽然不能判定孙某与何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可视为已经破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关于“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的规定处理即对何某须进行公告查找通过查找确无下落人民法院方可解除他们婚姻关系。可见公告查找是解除“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婚姻关系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判决解除。那么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人民法院能否直接判决婚姻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31105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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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瞒婚姻状况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能否以员工已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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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隐瞒婚姻状况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能否以员工已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要求女性应聘者为未婚,应聘者为获得工作岗位而隐瞒已婚的事实,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存在欺骗行为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做合法吗?《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用人单位设定应聘者为未婚的条件,原因一般是劳动者如为已婚女性,在结婚生育等情形时因休假而导致单位客观损失。但是,劳动者有休假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在得知员工应聘时告诉其婚姻状况为虚假的,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那么隐瞒婚姻状况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能否以员工已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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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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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某与安华教育咨询公司签订自费出国留学的中介服务委托合同合法有效,该教育咨询公司已提供学校申请服务,学校申请服务费1万元不应予以退还。但签证程序未正式启动,该教育咨询公司收取的8000元签证服务费应予退还。郑某不能被两所申请院校录取,重新申请学校需满足新的条件并有待重新评估,能否出国留学处于不确定状态,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合同,不能完全归责于其自身原因,不予退款有违公平原则。因此,安华教育咨询公司应将8000元签证服务费退还郑某。
  • 夫妻双方是事实婚姻怎么解除关系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夫妻双方是事实婚姻怎么解除关系

    内容:事实婚姻的解除在当下其实并没有一种比较统一的标准,大多数情况下认定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的效力,下就应该对其进行同等的对待,也就是说事实婚姻在解除关系的时候,需要到相关民政部门或者诉讼手段来解除。大多数情况下,事实婚姻往往都是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关系的。如果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的话,就应该到民政部门补办登记手续,如果不去补办登记手续的话,法院将按照解除同居关系进行处理。在进行结婚登记的时候,是属于一种强制性的规范,而不是属于任意性的规范,因此事实婚姻是不具备合法权益的,只有补办登记之后才能具备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权利。

    许瑞林律师
    2022.03.2952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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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事实婚姻能否自行解除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事实婚姻能否自行解除

    内容: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事实婚姻能否自行解除关于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事实婚姻能否自行解除要分别三种情况认定(一)凡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虽未办结婚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形成一种现实的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则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履行法定义务不得自行解除亦不允许同时与他人结婚。事实婚姻经补办登记手续的即转化为合法婚姻当事人可以行使离婚请求权。2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事实婚姻能否自行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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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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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事实婚姻解除带来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包括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同居期间取得财产分割问题、债务承担问题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第十一条规定,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 事实婚姻可自行解除吗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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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事实婚姻可自行解除吗

    内容:针对这两种情况,对已经形成的事实婚姻要有限制、有条件地予以承认。因此,关于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事实婚姻能否自行解除,要分别三种情况认定:1、凡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虽未办结婚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形成一种现实的、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则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履行法定义务,不得自行解除,亦不允许同时与他人结婚。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进行登记,而事实婚姻是没进行登记便结婚。那么事实婚姻可自行解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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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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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多年后起诉离婚能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同居多年后起诉离婚能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内容:一同居多年后起诉离婚能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如果双方同居关系始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且在1994年2月1日前双方均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当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同居关系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均无配偶不办理结婚登记也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以夫妻名义同居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其必须具备5个条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时间上持续状态上稳定共同居住。那么同居多年后起诉离婚能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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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伪造身份信息与他人结婚,另方能否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伪造身份信息与他人结婚,另方能否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内容:伪造身份信息与他人结婚,另方能否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伪造身份信息与他人登记结婚后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方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时法院应准予其离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条之规定可以撤销婚姻登记的仅限于方受胁迫结婚婚姻登记程序瑕疵并不在可撤销登记的范围之列。那么伪造身份信息与他人结婚,另方能否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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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居两年怎么解除婚姻关系_怎么解除双方已分居多年的事实婚姻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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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分居两年怎么解除婚姻关系_怎么解除双方已分居多年的事实婚姻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6、从双方要求离婚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来看,法律婚姻经调解不成的,司法机关可以判决双方不准离婚以保护其中一方的合法权益,而事实婚姻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却只能判决解除双方的这种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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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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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是怎样的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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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是怎样的

    内容: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男方姓名:______出生年月:______民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女方姓名:______出生年月:______民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事实婚姻关系,并生有子女______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六、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那么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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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头协议能否决定离婚事实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口头协议能否决定离婚事实

    内容:相关案例6月5日江西余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重婚起诉的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准祝刚和桂萍离婚并由桂萍赔偿祝刚人民币6000元。2004年桂萍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未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为省事祝刚和桂萍双方私下口头协议离婚从此双方各奔东西。2011年元月祝刚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桂萍赔偿30000元。一审法院认为桂萍在未同祝刚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从2004年起即公然与范海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了小孩因此桂萍的这一行为构成重婚同时也是导致双方婚姻破裂的原因之一对此结果桂萍是存在过错的。据此依据婚姻法第32条和第46条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那么口头协议能否决定离婚事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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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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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事实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民法典事实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内容: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民法典事实收养关系能否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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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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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性者能否以变性为由,可否主张婚姻关系自行终止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变性者能否以变性为由,可否主张婚姻关系自行终止

    内容:婚姻非经法定程序,即不经过民政部门的离婚登记或者是人民法院的离婚生效判决,当事人以及其他任何人不能强制解除,也不因其他任何原因自动解除。配偶变性并不导致婚姻关系自然解除。但民政部《关于婚姻当事人一方变性后如何解除婚姻关系问题的答复》中指出:婚姻当事人一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变性并办理了异性合法身份证后,原结婚登记合法有效,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关系的请求不予支持,如果双方对财产问题没有争议,登记机关可以参照协议离婚处理,离婚的效力自婚姻关系解除之日算起;双方因财产分割起诉至法院的,法院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一并解决财产问题。那么变性者能否以变性为由,可否主张婚姻关系自行终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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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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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里能解除事实婚姻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哪里能解除事实婚姻

    内容:现在的法律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承认事实婚姻,不等于鼓励不登记。有鉴于此,法律对事实婚姻的保护,应当是有限的,以促使那些不愿登记的人,早日登记,以维护婚姻登记制度的权威性。事实婚姻可以自行协商解除,有争议的,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哪里能解除事实婚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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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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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瞒婚姻状况能否被解除劳动合同?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隐瞒婚姻状况能否被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半年之后小余发现自己怀孕了,考虑到公司知道事实后可能会解除她的劳动合同,便没有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告知实情。小余认为公司 的做法严重违反劳动法律,且具有就业歧视性,要求公司撤销决定,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但公司显然是按照一般条 件录用之后予以解聘,而不是在录用之初因婚姻状况解除对小余的聘用,与法律对就业歧视的界定具有明显差别。其次,需要考察公司解除小余劳动合同的真正理由。因此,当公司发现小余在婚姻状况上隐瞒事实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时,解除的理由是欺骗行为与欺骗事实的客观存在,而不是小余的婚姻状态到底 是已婚还是未婚。那么隐瞒婚姻状况能否被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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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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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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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301评论
  • 用法律之武器,帮助当事人维护了婚姻中的权益!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生活如此,婚姻亦如此。但我们要怀有一颗积极乐观的态度,一切向前看!北京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姚平 157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237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14评论
  • 婚姻,找对了人,陪你一起荡秋千,一生浪漫;找错了人,陪你华山论剑,奉陪到底,遇到对的人是爱情,遇到错的人是渡劫。北京市元甲律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姚平 80评论
  •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上辈子多少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与你相伴。谁说破镜难以重圆?只是没找到维护感情的正确方式。婚姻需要经营,需要有人指导。北京市元甲律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指导服务。
    林艳英 815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3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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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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